
山东烟台牟平区法院大窑法庭——
巧解小菜园里的“边界战”
金秋十月,阳光洒在菜园的土埂上,把蒜苗的叶片照得发亮,风里裹着股新翻泥土的清香。
“法官,快过来看看我刚摘的蒜苗!”一大早,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某村菜园里,村民张阿姨举着一把翠绿的蒜苗,朝前来回访的牟平区人民法院大窑人民法庭法官都皓怡喊道。不远处,邻居李大爷也笑着说道:“现在俺两家的菜一起摘、一起吃,比亲戚还亲!”
看着眼前的温馨场景,都皓怡难以相信这是不久前因两垄“过界”蒜苗大动干戈的两家邻居。
一线调解有“助手”
老党员地头寻突破
张阿姨和李大爷两家挨着,共用一块屋后菜地。2024年开春后,张阿姨在菜地里种上了蒜苗,蒜苗长得愈发旺盛,顺着地界缝隙悄悄“爬到”李大爷屋后的菜地里,麻烦也随之而来。
“你这蒜苗都长到我这来了,是不是故意占我便宜?”李大爷的不满率先爆发。张阿姨一听也急了:“蒜苗长哪是我能控制的吗?再说这地界本来就没划清楚,凭啥说我占你地?”
两人语气越来越冲,从争执到吵骂,最后情绪激动的李大爷竟拔起了对方的蒜苗,眼看双方就要动手。“住手!都是老邻居,有话好好说!”62岁的老王听到动静快步赶来,他是村里的老党员,也是村里的法务助理,谁家有矛盾都愿意找他评理。
老王先拉开两人,蹲在菜园里仔细查看。“蒜苗过界是自然生长,不是故意的,但地界得划分清楚,免得以后再闹别扭。”说着便取出卷尺测量,以张阿姨家的房角为参照,用一块石头定下地界,“这块夹石往后就是你们两家菜地的界限,我监督看着以后谁过界。”说着还扶起被踩倒的蒜苗。
可李大爷还担心这次地界虽划了,万一以后不遵守怎么办,张阿姨也委屈,不知被拔蒜苗的损失咋算。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老王心里有了数,这起纠纷看似是蒜苗和地界的问题,实则藏着两户人对权益保障的顾虑,单靠情理调解不够,得找专业力量帮忙。
他掏出手机,拨通了都皓怡的电话,寻求专业帮助。
多方联动织“密网”
协同发力定民心
接到老王的电话,都皓怡当即响应。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争议的土地也在该村,遂决定联合村镇启动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她联系镇街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下村。
调解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向双方讲解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从村规民约入手,结合村里类似纠纷的化解案例进行规劝,都皓怡从法院的角度释法说理打消双方的顾虑:“要是担心以后再有纠纷,咱们可以签一份调解协议,法庭会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如果以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走诉讼程序。”
听着专业的法律解读和贴心的保障方案,两位老邻居终于放下对抗情绪。李大爷消了气:“本来就不是大事,我看调解协议也不用签了,以后就以这个石头为界,还是好邻居。”张阿姨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郑重地点了点头。
一场剑拔弩张的蒜苗纠纷,在村级法务助理的初步调解和多部门协同发力下,彻底画上句号。
“以前觉得打官司才靠谱,没想到在家门口,村级法务助理和法官、司法所、镇街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既把问题解决了,还保住了邻里情。”村长老刘回想起这事,也十分欣慰。
一直以来,大窑法庭不断织密解纷网络,在所辖镇街综治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定期提供指导调解、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指导镇街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案件。同时,打造涉保险纠纷集约化调处中心推动保险纠纷全链条化解,与社工部、妇联、教体局等10个部门建立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针对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以及涉未成年人等案件,精准联动发力,妥善高效化解。
法庭兜底强“后盾”
专业指导促和谐
“总书记说过,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我们当村级法务助理就是响应乡村善治的号召!”解决完张阿姨和李大爷的蒜苗纠纷,老王十分高兴,但也坦言刚当村级法务助理时心里没底,遇到复杂情况还是发怵。
像老王一样的村级法务助理,辖区共有144名。他们是从辖区村庄村两委成员或有威望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中选聘出的负责任、有情怀的村级法务助理,利用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化解村居大事小情,推进“无讼村庄”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法务助理的效能,大窑法庭一方面定期梳理分析辖区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高发多发纠纷,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宣讲,提高村级法务助理的法律综合素质和解决纠纷能力;另一方面开通法务助理热线,村级法务助理遇到棘手问题时,可随时联系法官咨询,寻求专业指导,让村级法务助理在调解时更有底气。
如今,大窑法庭辖区内144个行政村,三分之二以上达到“无讼”标准,其中36个村庄连续两年没有诉讼案件,邻里互相帮衬、家庭和和美美已成了常态。
“在烟台市委组织部、牟平区委组织部以及上级法院的帮助指导下,大窑法庭的丹桂工作室作为市区年轻干部实地交流轮训、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基地,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牟平方案’。”都皓怡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司法为民的阳光照亮每一条街巷、温暖每一户人家。”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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