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谢谢你耐心为我这个老人做了整整一天的工作,这么久了,这件事终于解决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当事人苏阿姨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激动地说道。
此时已历经整整一天的庭审调解,我只觉口渴难耐,但看着老人脸上满意的笑容,一天的疲惫感也顿觉烟消云散。
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原告苏阿姨与被告王某系上下楼邻居,该栋楼仅三层,苏阿姨住在一楼,王某住在三楼。自2011年9月份开始,苏阿姨到北京女儿家中居住,房屋自此空置。
2019年8月的一天,苏阿姨委托看管房屋的朋友发现房屋内臭气熏天、污水遍地,屋内橱柜、地板、珍贵书籍资料等都被污水浸泡,物品严重受损。因二楼房屋长年无人居住,苏阿姨断定该栋楼生活污水只能是位于三楼的住户生活产生,遂与三楼住户沟通处理方案,但针对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街道办事处亦专门为双方组织了一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苏阿姨提出被告窗外乱扔东西、外置晾衣架等问题,矛盾较深,调解不成,苏阿姨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
在开庭前,为了解事情经过,我与苏阿姨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到二楼房屋2018年、2019年无人居住。为查清案件事实,我们到相关部门调取了案涉楼层的用水、用电明细,发现一楼二楼确如王阿姨所说几乎没有用水、用电记录,那么侵权行为人只能是三楼住户了,想到这里我对本案责任划分已做到心中大致有数,或许这可以成为调解工作的突破口。
庭审当天,苏阿姨与女儿从北京赶回来,早早就来到了法院,苏阿姨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拉着我的手颤颤巍巍地说道:“李法官,我从北京千里迢迢赶回蓬莱,请你一定要为我主持公道,我们的房屋被如此污染,被告也不配合解决问题,导致老伴无法还乡居住抱憾离世……”,随后老人泣不成声。一阵心酸涌上来,我既同情老人的遭遇,同时也意识到两家矛盾纠纷积怨已久,若不及时解决,矛盾将会更加尖锐。
庭审调查过程中,谈到一楼多年受气以及此次房屋污染,苏阿姨言辞激烈,屡次情绪失控。被告却不认可系其原因导致排污管道的堵塞,对高空抛物也予以否认。针对返污原因,我仔细查看了房屋污染的现场照片,随污水一并返上来的有:烟头、小孩袜子、女人用品。根据污水管返上来的杂物,结合调取用水、用电记录,我直接指出是被告家的原因造成了排污管道的堵塞。
在我有理有据的分析下,被告不再坚持返污的成因。此举避免了因进行成因鉴定而导致审限拖沓。在调解阶段,因原告要求被告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一并拆除外置晾衣架,被告情绪激动,表示不能接受调解。此时也已经快到中午,考虑到苏阿姨年龄较大历经四小时庭审可能体力不支,双方现在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工作也无法推进,我只好宣布暂时休庭,下午再继续庭审。
中午吃饭时,我心中还在琢磨下午如何推进调解工作,上午庭审时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下午的调解或许可以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调整好思路,我迅速在网上搜索了几个高空坠物的案例,转眼间就到了下午的开庭时间。
此时,双方的情绪已经缓和,在查明损失阶段,王某对原告的损失不予认可,举证质证后,为了避免调解工作再出现“火药味”,我对王某单独做调解工作,针对原告举证的损失,逐项分析,从情理到法理,细致地帮助其分析调解解决的利弊得失。随后我又单独为苏阿姨做调解工作,引导其实事求是陈述损失,告知其扩大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我的努力下,双方背对背的确定好赔偿数额。随后我向被告出示了几个案例,讲明高空坠物的法律后果,在我的说服下,被告答应看管好家中的小孩避免窗外乱扔杂物,同意拆除外置晾衣架。经过一下午的沟通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我也松了一口气。
调解结束后,我送苏阿姨走出法庭,苏阿姨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表达感激之情,满意的笑容洋溢在脸上,我想这大概就是调解的意义所在吧。
讲述人:李丽
蓬莱法院民二庭庭长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