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以家之和,护“禾”成长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5-20 07:53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因为深谙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深远影响,早在2021年,芝罘法院就将少年法庭迁至专审婚姻家庭纠纷的黄务法庭,借“地利”之势,将家事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融入日常少年审判工作之中,用“人和”之便,让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联合心理专家,有针对性地对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色纯净天空。

  2024年是中国少年法庭诞生四十周年,为更好地落实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芝罘法院依托烟台中院“蓝禾·护蕾”少年审判品牌,创新打造“蓝禾·家和”少年审判特色品牌,突出“家和”理念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中的重要作用,让少年审判与涉少家事审判有机融合,联合学校、社会多部门携手共治,护“禾”成长。

  融合,启动涉未保护“护禾计划”

  如果说少年儿童如破土初生的禾苗,那么它的根基则是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只有根基稳固,禾苗才能无惧风雨,向阳而生。

  “在我们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少年都来自单亲、继亲家庭和婚姻动荡家庭。”芝罘法院刑事审判庭赵卫华庭长表示,一个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都依附着一个盘根错节的问题家庭。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2021年,芝罘法院将少年法庭迁至专审家事案件的黄务法庭,将离婚、抚养、收养、继承等家事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纳入少年法庭的审理范围,开启未成年人保护“护禾计划”。

  “少年法庭和家事审判的融合,并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是探索推动二者在审判组织、审理模式、裁判程序等方面的融合与创新。”芝罘法院党组在充分调研后提出了这条融合探索之路。

  “我总以为让他不为钱发愁就是爱,是我想错了。”在芝罘法院审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强奸案中,融合的成效初步显现。

  审理法官曲信奇在宣判结束后,将年仅15岁的被告人小李的父亲请到了心理咨询室,与其促膝谈心,同时向其发出了烟台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让这位常年在外奔波的父亲意识到家庭教育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并以具有强制性的指导令督促其给予孩子更多的家庭关爱。

  “融合之后,我们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圆桌审判、心理干预、调查回访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家事审判维权范围,同时在少年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中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实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芝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悦宏说。

  联动,寻求家事纠纷涉未保护最优解

  “我看到你在沙盘里摆放了很多厨具,那站在那儿做饭的小人是谁呢?”

  “是爸爸。”

  这是黄务法庭法官助理邹于利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为原被告夫妻12岁的孩子小千做沙盘游戏的一幕,并最终让她明确了小千内心关于“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的真正答案,而非庭审时的摇摆不定。

  “过去,沙盘游戏更多的是运用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对未成年人犯的回访帮教上,但是随着这些年离婚案件数量的增多,涉及到的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也日显突出。”

  黄务法庭庭长邹艳认为,虽然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会充分尊重本人意愿,但是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来说,“本人意愿”常常并非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而通过借助“沙盘游戏”“音乐治疗”等心理干预措施,可以很好地帮助法官了解孩子的“心理倾向”,从而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沙盘游戏让邹于利了解了小千的真实意愿,而沙盘里的一个细节也让她陷入沉思。“小千,沙盘里为什么没有妈妈呢?”事实上,在审理该起离婚案件时,邹于利就发现了小千母亲任女士时常情绪失控,甚至用吃安眠药自杀等极端行为拒不同意离婚。而在之后的沙盘游戏中,小千也向其道出了任女士的“打骂教育”令其苦不堪言。

  “如果就直接把孩子判给父亲,无疑会给这个家庭造成‘后患’。”为此,黄务法庭主动联系区妇联、关工委,成立了由心理专家、教育专家和调解员组成的社会关护团,多次上门与任女士进行悉心交流,定期为其做专业的心理疏导,两个月后,任女士主动告诉邹于利,她决定离婚,并尊重孩子的选择,这起历时近6年的离婚官司以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圆满告终。

  “虽然做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我们还是觉得很值,因为审结案件不是目的,挽救和指导一个家庭,让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的家庭中成长才是我们的初衷。”邹艳说。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4月17日,黄务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树立正确、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可能减少孩子因父母离婚造成的心理伤害,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共治,为家庭教育指导接力续航

  “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日常审判是我们的创新做法,可是我们也同样面临着后期跟踪家庭教育指导精力不足,法院发出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跟踪执行到位等问题。”

  在今年4月召开的芝罘区家庭教育对接交流会上,邹艳法官与芝罘区妇联、芝罘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室负责人共商如何接力解决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家庭教育问题并跟踪执行落实,助力法院将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真正落地落实,并给出专业性指导,“因病施治”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我们的工作室目前有30名成员,包括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德育干部、骨干教师或班主任及校外辅导员,都拥有国家或者省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交流会上, 芝罘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室负责人张有强表示,工作室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有深入研究,能够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可以有效跟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有序衔接,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是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必然要求。

  2023年5月,黄务法庭成为了芝罘区首批授牌的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同年10月,全区“政法开放日—走进区法院”暨“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芝罘法院举行。

  “此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揭牌设立,实现了全区73所中小学校的区域全覆盖。”区委平安办相关负责人在致辞中指出,此次全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活动,是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效延伸。

  会上,邹艳作为芝罘法院黄务法庭负责人,围绕法治副校长如何履职、校园先议办公室如何发挥作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等三个方面,结合芝罘法院在青少年权益司法保护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为与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各成员单位为青少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安全校园环境的积极性。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下一步,芝罘法院将扩展与芝罘区妇联等单位的外联范围,以打造“蓝禾·家和”少审品牌为阵地,合力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以家之和,护“禾”成长。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