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居民无需另行缴费。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支付,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居民无需另行缴费。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