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市民顾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咨询:如何办理弹性延迟退休?
答: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第八条规定: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
案例2.市民胡先生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咨询: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3.市民伍先生已领取基本养老金,咨询:能否参加个人养老金?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 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 号)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才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由于基本养老金本身是免税的,没有必要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也不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鲁公网安备370613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