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鲁06执68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腾扬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于艳辉、张小峰、刘晓天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被执行人于艳辉、张小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腾扬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于艳辉
身份证号:370687199507161561
被执行人:张小峰
身份证号:370682198606233114
执行标的:1093056.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于艳辉、张小峰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执行到位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向线索举报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案款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76041
联系人:宋法官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