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烟”和·调解手记 | 从“积怨在心”到“各自安好”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8-08 10:05

  “非常感谢调解员的多次调解,让我们能够和和气气的结束这段关系,从此各自安好。”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起初来法院起诉离婚时,二人可不像现在这么平和,动辄张口就吵,坐在一起面对面交流都很难。

  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要求离婚,主要理由为被告存在诸多恶习,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婚姻家庭纠纷大多来源于生活中的微小矛盾,因为夫妻双方缺乏足够的沟通和理解,日积月累,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造成家庭破裂。我初步审查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诉讼请求中不涉及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宜,仅是解除婚姻关系,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案件受理后,我多次打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对方的真实想法,了解到二人均是再婚,原告已育有一子,双方是通过网络相识并且“闪婚”。谈及离婚原因时,原告异常激动,哭诉着这一年来被告恶习不断显现,对家里也不管不问,孩子生病住院自己是家里医院两头跑,被告没有一丝过问。

  通过和原告沟通,明显感受到原告对这段婚姻已是失望至极,只想尽快办理离婚。考虑到这已经是原告的第二段婚姻,本着调和为先的原则,我还是试着劝解原告慎重决定,二人都是再婚,应当更加懂得珍惜婚姻,不能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就想着解除婚姻关系。

  经过一番耐心劝说,原告感受到我们是设身处地为她着想,也逐渐坦露心扉,她带着孩子与被告结婚,就是想重新开始生活,没想到被告的种种恶习在婚后全部暴露出来,孩子住院都不管不问的,感觉自己被骗了。

  相比原告的情绪激动,被告反而表现得毫不在乎,不愿意配合案件调解。在工作中,有些当事人对调解工作不理解,我就一遍遍给他们做工作,听当事人诉完苦,再和他们唠一唠,他们心里就舒坦了。

  经过多次交流,被告逐渐敞开心扉,表示二人刚认识的时候,觉得挺投缘的,没曾想登记结婚还不到一年,便是矛盾重重,争吵不断,被告认为离婚的过错不在自己,而是原告一直挑自己的毛病,原告自身的问题更多。我将原告孩子生病住院等情况告诉他,劝解他离婚不是小事,让他再想想。

  看到被告的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我决定将二人约至调解室,结果双方说了没几句,又开始吵起来。

  原告:

  “这一年来,你管过家里什么事?就知道抽烟喝酒,孩子生病住院你去看过一眼?”

  被告:

  “你就知道挑我的问题,你的毛病比我还多,我跟你没啥好说的!”

  见双方火药味渐浓,我开始转移双方争执点,询问双方是如何通过网络走向婚姻,像拉家常一样,和双方当事人聊天谈心,平息双方怒气。

  双方回忆了二人相识相知到组建家庭的过程,一步步开始分析婚姻出现的问题,我慢慢引导双方将心里话倾诉出来,劝说双方彼此尊重、互谅互让,将心比心化解矛盾。原、被告最终坦诚相对,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让这起离婚纠纷平和地解决。

  调解不止调解和好,有时也会调解和离。当感情日渐消弭,当矛盾越积越深,与其相互指责针锋相对,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就本案而言,虽然没能找到重归于好的契机,但通过调解缓和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消极态度,让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处理这起离婚风波,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调解目的和社会效果。

  从一名退休法官“变身”人民调解员,我的想法一直没有变,那就是用自己所长为社会、为法律做点实事,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解民忧、帮民困、化民怨,力争实质化解每一起纠纷。

  讲述人:李学强

  福山法院特邀调解员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