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检察院
创建“一站式”办案中心
打造轻罪治理现代化新路径
一、工作开展意义
为顺应新时期刑事犯罪规律趋势变化,破除制约刑事检察发展的难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莱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探索创建“‘一站式’办案中心,突出完善办案机制、优化办案程序、深化诉源治理三项重点”的“1+3”简案快办模式,持续优化“侦查、起诉、审判、社会调查”全链条运作流程,打造“侦诉审”协作配合新名片,以最低的司法成本、最高的司法效率生产出最大的司法效能,从技术上保障了办案的科学化,从结果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以实战推动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同频共振”,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推进措施
(一)创建“一站式”办案中心,推动简案集约协同办理。一是打造全流程诉讼平台。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占地一百多平米的“一站式”办案中心,内设公开宣告室、人民调解室、速裁法庭等办案场所,并制定《“一站式”办案中心管理办法》,明确公检法司责任分工,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制度。二是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抽调一名优秀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常驻办公,以相对固定的人员配置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办案中心实质化运行。集约化办理适用速裁程序,以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的简单案件。三是制定全流程办案标准。完善办案规范,集中开展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宣告不起诉、训诫等办案流程,实现了让科技“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提高简案快办监督质效。一是建立简案快办机制。与莱阳市公安、法院和司法局会签《轻刑案件“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意见》,明确简案快办的基本原则、案件范围、标准流程等,对案件实行集中提审、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审判,确保简案办理提质增效。二是建立检警协作机制。坚持引导侦查与依法监督并重,联合莱阳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流程,两部门形成统一的执法司法理念、法律适用尺度、程序意识、证据观念。三是建立检律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完善值班律师直接阅卷、无障碍沟通等制度,会同司法局开展值班律师实质化履职考核通报机制,避免值班律师“有见证、无参与”的形式化问题。
(三)规范完善三项程序,推动简案快办高效流转。一是明确证据指引。出台《轻刑案件证据指引》,把拟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轻刑案件列入简案范围,规范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工作,已明确危险驾驶罪、已赔偿谅解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四类案件证据标准33项。二是明确繁简分流标准。出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规范“分”的标准、“送”的形式、“办”的重点、“简”的程序,定期会同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繁简分流筛选,批量解决案件分类和程序适用问题,助力案件审批流转速度。三是明确法律文书模式。改革简案文书,对同类案件采用“模块化”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速裁案件文书由18份优化到7份,制作时间平均每件案件缩短2小时。
(四)延伸落实三项工作,确保简案快办诉源治理实效。一是深化检务公开。全年对拟不起诉的49起轻罪刑事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训诫教育”的模式,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二是强化司法救助。探索实行案件办结“三主动”原则,即主动告知救助政策和申请须知,明确申请程序;主动协助提交书面申请、生活困难证明;主动联系被救助人住所地共促多元化帮扶。三是落实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明确了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的适用范围、保证金数额标准、办理步骤、提取程序等内容,协调莱阳财政局在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专款账户,并成功办理多起案件。
三、实际成效
(一)释放刑检人力产能,促进办案效率提升。“一站式”办案中心成立以来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审查案件471起,确定简案362起,以12.5%的人员力量办理超40%的直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至24.5天,同比减少53.38%,案件审结率稳定在85%以上,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简案文书简化50%以上,审结效率控制在在72小时以内。
(二)统一司法理念尺度,强化刚性检察监督。“一站式”刑事速裁程序的应用既为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开展侦查办案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也确保了检察监督的精准有力落实。
(三)做实定纷止争,多方施策诉源治理。通过“一站式”汇集、多主体参与、全链条驱动,将公检法司职责衔接点打通,综合施策化解矛盾。2023年以来,刑事和解不起诉人数较前年上升32%,审查起诉环节认罪认罚转化率达30%,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服判率均达到了100%。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