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创新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助企松绑减负 优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开展意义
为破解企业反映的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重复低效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莱州市将创新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点,印发《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莱政办发〔2023〕8号),将守法合规、信用良好、积极参与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纳入“白名单”,规定非必要不到“白名单”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规范认定程序条件,明晰分类检查情形,强化推进保障机制,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励全市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营造“无需不扰、有需必应,能解尽解、无解释明”的营商环境。
二、推进措施
一是抓牢“前端设计”,做实“白名单”工作制度支撑。成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抓好“白名单”制度具体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白名单”工作顺利开展。开展大规模走访调研,先后组织26个执法部门、17个镇街和近200家企业开展了多轮次、多层面征求意见工作,同步分类别走访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化工等100多家企业,共收集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建议近500条,为制度制定收集了第一手资料。2023年5月17日,政府办印发《莱州市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白名单”企业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检查情形和推进机制,特别对“检查情形”明晰了应查、限查和不查三种类型,配套制定了限查情形《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共涉及7个部门27项检查事项40项检查情形,确保所有行业企业和检查事项均有据可循。
二是抓牢“中端入库”,做好“白名单”企业审核认定。根据“白名单”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先后组织各镇街对全市25283家在营企业集中开展了8轮摸底核实,主要摸排企业经营状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排除问题企业8308家。根据镇街初步摸底核实结果,分别组织信用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信用审查和行政审查,主要摸排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记录、是否被施行行政强制及重大行政处罚等问题,排除问题企业897家,形成拟纳入“白名单”企业名单。组织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36个部门对拟纳入“白名单”企业进行了三轮会商认定,排除法人存在欠缴税费、长期未申报纳税等问题企业198家。为从严审核,先后两次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电视台、今日莱州等各类媒体,将拟纳入“白名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多渠道征求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300多条,因信用、纳税等问题排除企业297家,因公示期间信用修复等原因新增企业10家。最终,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15593家,其中,内资企业15396家、外资企业197家。
三是抓牢“后端监管”,做实“白名单”制度长效保障。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统筹机制,由司法局加强常态监督把关,统筹评估优化联合检查事项,明确联合检查单位优先级,并对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听取“白名单”企业意见建议,对执法检查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确保“白名单”制度常态长效深入推进。实施企业“白名单”动态化调整机制,由政府办定期组织评审,对首批“白名单”发布后达到认定条件的企业动态纳入“白名单”,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企业即时移出“白名单”,以此激励全市企业自主守法合规经营。10月份,经摸底核实、条件审查、会商认定及社会公示后,莱州市公布第二批“白名单”企业14313家。完善信息化运行机制,主动对接上级技术团队,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中增加“白名单”企业审核和检查次数提醒功能,即将实现以线上审核流程替代原线下人工审核方式,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实际成效
每月5日前,各执法单位将本月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报司法局备案,由市司法局统筹汇总并进行批复调整,合并多个单位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计划进行联合检查,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限制“白名单”企业的迎检频次。2023年3月份以来,各执法单位主动减少对“白名单”企业的检查1766次,司法局发出217份批复函对涉及同一企业的85次检查计划进行合并,通过协调联合执法为39家企业减少迎检次数46次,通过驳回过高频次的检查计划为2家白名单企业减少迎检次数4次。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