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第10号总河长令 全面清除影响河湖库防洪安全问题隐患

烟海e家 2024-06-15 09:25

  烟台融媒6月15日讯(记者 苗春雷 通讯员 王云洁)近日,烟台两位市级总河长共同签发烟台市总河长令(第10号)——《关于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强调要利用今明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水库“四乱”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清除影响河湖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问题隐患,为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夯实根基。

  河湖库“四乱”是指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问题和行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和相关部门、单位明责担责尽责,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不断强化河湖监管保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河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基础不断巩固。

  第10号总河长令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四乱”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重点整治水库管理范围内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填埋垃圾渣土、非法建筑物(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等行为,以及水库保护范围内违法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采矿、滥伐林木、开发建设等导致水库淤积、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及库岸稳定的活动。

  下一步,烟台将按照部署要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加强监控预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四乱”苗头性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置,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