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凭什么债务全部由我承担!”当事人王某在庭审现场情绪激动的嚷道……
王某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其与女方徐某于2014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9月领取结婚证,婚后育有一女王某欣。婚后夫妻二人多次因感情不和吵架,徐某也曾以王某家暴为由报警,后徐某起诉至海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以确定开庭时间,因被告人王某更换手机号码,几经周折才通过王某母亲联系上王某,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
第一次开庭现场,双方针对夫妻共同债务、孩子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庭审现场
“我什么时候借过徐某杰钱?再说也从来没收到过你弟弟往我银行卡里转账,你不要在这血口喷人。另外,孩子一个月能花得了1300么,你要抚养费也得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吧。”王某质问道。
“你别在这赖账哈,你不记得,银行有记录,到底借没借我弟的钱,去趟银行一查流水就清楚了。你还好意思提孩子抚养费问题,你关心过孩子么,现在正是孩子用钱的时候。”徐某也不丝毫让步。
因事前双方积怨已久,在法庭上两人均情绪激动,一度剑拔弩张。原告徐某更是因情绪激动,一度语气哽咽,庭审几度中断,承办法官为了缓和双方矛盾遂决定休庭,并限期原告举证,让徐某回去查询其弟弟的银行流水。
庭后法官分别做原被告双方工作,耐心开解原被告。尤其在劝解被告王某时,考虑原告和女儿生活问题,对于财产分割时要适当让步,经过调解,原被告同意回去各自冷静一段时间。
第二次开庭时,因需要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原告将其女儿带来法庭。在协商时,承办法官面对孩子,耐心询问意见,语气柔和、态度和蔼,极大地降低了孩子的紧张感。原被告在听到女儿回答问题时面露不忍,一度落泪。
抚养问题解决后,在继续处理财产分割,协商价格时,孙洪杰引导两人回忆婚姻过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给双方做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调解,并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已经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了,徐某带着我闺女也不容易,夫妻债务我愿意多承担。我也愿意多给抚养费。只要是能叫孩子过的好,我都愿意。”被告动情地说道。
最终,在孙洪杰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签字确认。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能这么快这么圆满地办完手续,给你们添麻烦了!”原告徐某一边说着感谢一边离开了审判庭。
回到办公室,承办法官感慨道:“此类离婚案件虽涉案标的不大,但处理起来也十分不易,一旦不小心就会激化双方矛盾,需要耐心引导、仔细倾听。‘如我在诉’就是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易地而处,自然就能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只有慢下来,才能缓和矛盾,了解当事人的真正诉求,抓住案件焦点,将道理给当事人讲明白,当事人理解了,自然会配合庭审流程,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真正化解矛盾。”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