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一三三四”工作机制 推进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4-12 10:04

  为解决制约侦查监督效能提升深层次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福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一三三四”工作机制,相关经验获省市院简报、《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转发;福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以该项工作为着力点打造的刑事检察工作品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文化品牌选树模范品牌;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获评最高检部门、省市院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一、创新项目的必要性

  2021年10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践中,仍然存在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监督权威和手段较弱等问题,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机制,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新模式,可以有效破解监督瓶颈,提高侦查监督质效。

  二、创新项目的主要内容

  构建一个集散地,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体系化建设

  福山区检察院党组坚持专题研究、高点谋划,深入调研思考基础上,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13次,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建成200多平米规范化、标准化“一廊四室”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开辟检察办公、办案区以及专用讯问室等。同时,会签《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实现20%的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80%力量办理20%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体系化建设格局逐步形成。

  搭建“三大平台”,“穿透式”破解法律监督盲点

  一是全面监督平台。侦协办检察官根据授权登录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强制措施适用、案件流转等情况。同时,组建机动调查组,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实现全领域、全流程侦查监督,监督立、撤案17件,同比上升110%;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同比上升20%;公安机关采纳纠正率达100%。

  二是大数据共享平台。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为载体,探索打造“检察官一站式办案中心大数据监督平台”,全面动态汇聚警情、案件等4类数据资源,建立3个突出风险预警模型,形成覆盖执法活动全过程的风险点智能监督预警提示,监督触角延伸到接处警第一线。

  三是繁简分流平台。制定工作意见,对繁简分流标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建立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3个案件库,畅通繁简分流通道。同时,探索对疑难复杂或涉黑涉恶等影响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运用“审阅卷宗、听取情况、现场查看、推演重点、提出建议”“五步问诊工作法”,弥补“侦查黄金24小时”监督空白。

  健全“三项机制”,前后纵深监督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健全监督协作流程标准。与公安机关会签《刑事案件办理细则》,涵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等7方面内容,对侦查活动进行全方位引导监督。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人数明显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同比减少20%。

 

  二是健全不捕不诉案件跟踪督促机制。案件办理过程中,侦协办加强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和侦查过程,对于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补充意见,加强办案指导。对存疑不捕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通过侦协办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确保补证到位。

  三是建立非刑罚措施跟踪落实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不起诉案件以检察意见方式向公安机关建议作行政处罚的,督促公安机关落实检察意见,定期通报情况和存在问题,促进意见落到实处。

  突出“四项同步”,协力纾解“碎片化”治理困局

  一是同步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在侦协办成立未检“青樱工作室”,建立集心理疏导、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机制。在公安执法办案区设置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温馨谈话室等,联合制定《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指引》等制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是同步落实“一案多查”机制。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派驻侦查办案一线优势,同步挖掘、研判、审查民事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等,提前统筹、同步推进诉前公告、证据收集、权利保障、事实认定等工作,促进法律监督、生态修复、社会治理效果最大化。

  三是同步落实检警协同促进社会治理。由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牵头,联合公安机关对治安突出问题、犯罪趋势特点等开展调研,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行业管理漏洞,向相关行业领域、经营主体发出执法司法风险预防提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四是同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侦协办成立“青锋之家”矛盾调处工作室,对涉及矛盾未化解的提捕移诉等案件,提前介入,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教育、矛盾调解等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恶性治安案件风险识别、联动防控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三、创新取得的成果、成效

  发挥侦协办桥梁纽带作用,监督质效有力提升

  创新项目的推进弥补了监督滞后性、单一性的不足,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共办理速裁案件67件75人,平均办案周期缩短3天,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达87%;不起诉75件,同比上升9%;提前介入105件,同比上升300%。

  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促进诉源治理再上新台阶

  侦协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矛盾化解、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办案效果;牵头防养老诈骗工作机制创建,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合力;协同公安推进“法治进校园”等工作,针对公安办理涉未案件中存在的调查取证瑕疵,推动公安机关组建“女警办案机动队”,实现涉未案件规范化办理。创新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次,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隐患12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研讨30余次。

  推行“融理念+互沟通+共学习”,形成一体化办案合力

  定期开展检警联席座谈会、同堂培训及典型案例研习等,凝聚检警办案司法共识;通过会签文件、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等,将证据标准传导至公安机关,有效提升侦查行为的规范性、精准性、时效性,检警协作更加顺畅、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