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门楼法庭:解万家愁盼 绘法庭“枫”景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4-01 08:55

        2023年,各类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7.14%,调解率40.63%,服判息诉率91.21%。这是门楼法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努力把司法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打造新时代“枫桥法庭”绘就的法治画卷。

 

 

 

“如我在诉”解急难愁盼

 

 

“法官,别看没多少钱,这事儿困扰我很多天了!感谢您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诉讼调解室中,当事人激动的对法官表示感谢。

 

在这起家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是一对叔侄,双方本关系融洽,经常往来,但最近因代领补偿款项的事宜,双方发生了争执,村里劝解多次,俩人谁也不服谁,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其侄子返还补偿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法理亲情,坚持力促双方当事人磋商调解,修补原、被告双方亲情裂痕。经过与双方的多次沟通,矛盾症结逐渐清晰,原来是原告曾向被告的母亲借了一笔钱,到期后未及时偿还,被告赌气没有将补偿款交给原告。

承办法官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将补偿款交给原告,同时原告将拖欠被告母亲的借款偿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调解员感叹道:“从前化解矛盾主要靠咱们打‘感情牌’,法律问题理不清也说不明,现在‘情理’与‘法理’两手抓,乡亲们也比之前更信服了。”

 

“送法上门”深化司法为民

 

 

“法官你看,就是这家的樱桃树挡住了我家的阳光,严重影响了我家的采光和通风,家里一点阳光都看不见啊。”当事人在现场情绪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原被告系村中前后邻居,因被告在原告的房后栽植一棵大樱桃树,树的顶部树枝覆盖房屋后坡,对原告房屋的通风、采光造成严重影响,起诉要求被告将樱桃树移出。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情况后,考虑到樱桃树不仅是辖区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于绿化环境、涵养水源也有重要作用,如果简单的判决将樱桃树移出,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为更好地解决采光问题,同时又不影响樱桃树的正常生长,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多方收集证据,分析研判。通过现场测量,发现樱桃树确实在生长茂盛季节时能够影响原告房屋后窗的通风、采光,但并不需要完全移出,只需被告及时将樱桃树予以修剪即可。

法官当即按照这个思路开展调解工作,先从法理角度向二人释明相邻权利人的法律义务,又从多年邻里关系入手,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睦邻友善、互相体谅。在法官的多番调解下,二人最终达成一致修剪意见,也恢复了以往融洽和睦的邻里关系。

该案件虽小,承载的司法价值却很大。提供司法上门服务,把案件带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将矛盾就地化解,既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问需于企”护航企业发展

 

 

为精准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门楼法庭走进烟台新岳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场问需问计,针对企业在工程建设、设备及材料采购、金融融资等方面容易产生的纠纷,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企业的司法需求在哪,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这是门楼法庭常态化开展司法护企的生动缩影。
 

“辖区中小企业众多,我们‘上门问诊’,然后‘对症下药’”门楼法庭庭长胡光旭表示,身处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方热土,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助力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法庭大有可为。

 

“法入人心”普法零距离

 

 

“家门口法庭的普法活动紧贴我们的法律需求,不仅增加了我们的法律知识储备,也为今后可能面对的彩礼、金融借款等纠纷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治宣传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基础,门楼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的模式,聚焦婚姻家庭、青少年群体、务工人员、老年人等重点领域、需求群体,针对反校园欺凌、拖欠工资、工伤维权、婚恋纠纷等紧贴群众需求的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有效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真正把群众所需所盼的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

 

置身阡陌乡间,扎根基层沃土。门楼法庭将紧紧围绕“四大变革”,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紧盯道交、保险等纠纷多发领域,向速裁团队要效率,努力实现调解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优于合理区间,重点在打造府院联动品牌上下功夫,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网格联动,及时预警和指导前端化解纠纷,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兑现权益的前沿阵地,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绘就一道道乡村诉源治理新“枫”景。

 
 

门楼法庭

门楼法庭始建于1982年,是福山法院设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派出法庭。法庭现辖3个镇街,113个自然村,5个社区,辖区总面积约2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万。法庭现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包括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2名人民调解员,年受理案件600余件。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荣记山东省高院集体二等功2次,202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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