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各类民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7.14%,调解率40.63%,服判息诉率91.21%。这是门楼法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解码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思路、新方式,努力把司法服务距离拉近到“最后一米”,打造新时代“枫桥法庭”绘就的法治画卷。
“法官,别看没多少钱,这事儿困扰我很多天了!感谢您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诉讼调解室中,当事人激动的对法官表示感谢。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法理亲情,坚持力促双方当事人磋商调解,修补原、被告双方亲情裂痕。经过与双方的多次沟通,矛盾症结逐渐清晰,原来是原告曾向被告的母亲借了一笔钱,到期后未及时偿还,被告赌气没有将补偿款交给原告。
承办法官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将补偿款交给原告,同时原告将拖欠被告母亲的借款偿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情况后,考虑到樱桃树不仅是辖区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于绿化环境、涵养水源也有重要作用,如果简单的判决将樱桃树移出,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为更好地解决采光问题,同时又不影响樱桃树的正常生长,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多方收集证据,分析研判。通过现场测量,发现樱桃树确实在生长茂盛季节时能够影响原告房屋后窗的通风、采光,但并不需要完全移出,只需被告及时将樱桃树予以修剪即可。
法官当即按照这个思路开展调解工作,先从法理角度向二人释明相邻权利人的法律义务,又从多年邻里关系入手,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睦邻友善、互相体谅。在法官的多番调解下,二人最终达成一致修剪意见,也恢复了以往融洽和睦的邻里关系。
“辖区中小企业众多,我们‘上门问诊’,然后‘对症下药’”门楼法庭庭长胡光旭表示,身处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方热土,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助力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法庭大有可为。
“家门口法庭的普法活动紧贴我们的法律需求,不仅增加了我们的法律知识储备,也为今后可能面对的彩礼、金融借款等纠纷提供了实用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治宣传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基础,门楼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的模式,聚焦婚姻家庭、青少年群体、务工人员、老年人等重点领域、需求群体,针对反校园欺凌、拖欠工资、工伤维权、婚恋纠纷等紧贴群众需求的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有效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真正把群众所需所盼的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
置身阡陌乡间,扎根基层沃土。门楼法庭将紧紧围绕“四大变革”,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紧盯道交、保险等纠纷多发领域,向速裁团队要效率,努力实现调解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优于合理区间,重点在打造府院联动品牌上下功夫,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网格联动,及时预警和指导前端化解纠纷,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兑现权益的前沿阵地,把人们心中美丽的“枫桥”高高架起在乡村巷陌之间,绘就一道道乡村诉源治理新“枫”景。
门楼法庭
门楼法庭始建于1982年,是福山法院设立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派出法庭。法庭现辖3个镇街,113个自然村,5个社区,辖区总面积约2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万。法庭现有工作人员20名,其中包括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2名人民调解员,年受理案件600余件。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荣记山东省高院集体二等功2次,202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十佳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