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法院
·心平栖和
英雄联盟、王者荣耀、梦幻西游……近年来,随着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等虚拟物品交易越来越常见,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一起来看栖霞法院如何云解纷
2023年2月,赵某与袁某通过微信沟通,决定共同投资玩一款名为“梦幻西游”的游戏,其中赵某投资4万元,袁某投资2.6万元。7月的一天,赵某再次登录该游戏账户时,发现竟登录失败,通过游戏公司的调查发现是袁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账号密码;期间,袁某通过“梦幻西游”藏宝阁出售了很多游戏道具和宠物,产生的收益皆为袁某独有。赵某认为袁某的做法导致自己出现了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赵某将袁某诉至栖霞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袁某归还其投入资金的剩余价值1.5万元及后续账号产生的价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孟秋宏通过阅卷发现该案基本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经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后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双方系网络游戏玩家,且赵某现居河南省,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孟秋宏决定利用“云上法庭”和调解员一起,组织双方在线调解。
“根据民法典规定,游戏账号、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有一定的资产属性,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害时,和普通财物遭到侵害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承办法官孟秋宏告知袁某,他私自变卖游戏道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无法与赵某和解,其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经过近一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赵某与“梦幻西游”网络客服平台联系解除保护性冻结游戏账号后,一次性支付赵某投资款6000元,赵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袁某,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哪怕是在虚拟世界里也要时刻注意,应当及时改正此类行为,积极退还赵某的虚拟道具和款项”;“赵某,对待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时一定要保持谨慎态度,主动与对方缔结有效合约,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调解最后,法官和调解员针对原被告实际情况,再次进行释法明理。
调解寄语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为所有人支配和控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存于网络空间的数字化、非物化财产。包括:虚拟物类,如网络游戏中的角色、装备、宠物等;虚拟货币类,如腾讯公司的Q币、百度公司的百度币等;身份认证信息类,如QQ、微信等即时通讯账号,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社交网络账号,电子邮箱账号,网络店铺等;虚拟空间类,如个人主页空间、域名、网页等。
游戏账号、道具等作为网络虚拟财产,虽不同于现实中的货物,但其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内,具有合法性,且具备一定价值,能够为人们掌控,满足人们的需求,在一定条件下可进行交易,具有一般商品属性,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犯时,和普通财产遭到侵害一样,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虚拟世界中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约束,侵害虚拟财产同样会面临法律的严惩。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网络交友还需谨慎,涉及财物,更需三思。
撰稿: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