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烟台市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

烟台市商务局 2026-09-21 07:43

为保障消费者充分享受汽车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政策红利,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的(以烟台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如后续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调整变化,将另行公告。

烟台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0日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