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伤情稳定、治疗结束,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身体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伤残),单位、本人、家属都能申请。
线上申请方式:
单位申请:烟台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账号登录,搜索“单位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材料。
个人申请:烟台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人社-掌上大厅,搜索“个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提交。
需要准备的材料:工伤认定书、身份证、门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拍片报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签字按手印),找人代办的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鉴定包含范围:伤残等级、生活自理能力、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旧伤复发、工伤康复确认等都可以申请鉴定。
2.提交鉴定申请后,需要做什么?
审核通过后,请根据短信或电话的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查体。
3.做完鉴定,多久能拿到结论?
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天。
4.对初次伤残鉴定结论不服,能重新鉴定吗?
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里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不能再申诉。
5.评残后伤情发生变化了,还能再鉴定吗?
可以。初次鉴定满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了,可申请复查鉴定,流程和初次鉴定一样。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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