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阳市社会救助!第一期“误区”解答来了

海阳发布 2026-06-02 13:51

 大家好,我们是海阳市民政局“海有我”社会救助小帮手。今天我们来和大家介绍一下低保办理流程和常见认识误区。

 一、低保申请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户口登记在海阳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低保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社会救助专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低保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低保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后,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镇区(街道)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并进行审批确认,拟批准的镇区(街道)通知申请地的村、社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区(街道)作出书面批准决定,确定保障金额,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差额(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发放低保补助金。

 三、低保常见认识误区

  1.办低保需要村里同意吗?

 低保办理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化流程,申请人向乡镇(街道)民政提交书面申请,乡镇(街道)根据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入户调查、公示等程序确认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村(居)委会负责协助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入户调查、公示、政策宣传等工作。因此办低保不需村里同意,由于身体不便等原因申请低保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2.自己年老了,子女已成家分户,为什么还要核查子女的收入情况?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依据“法定义务优先”原则,若子女具备完全赡养能力,其年老父母不能直接认定为低保对象,核查子女收入是确保救助资源精准给付的必要环节。

  3.我父母在我小时候就离婚了,从小我爸就没管过我,现在我也没有义务养他,他申请低保和我有关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您父亲申请低保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核实您的家庭经济状况。

  4.重病患者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吗?

 低保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需全面核查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若整户符合低保条件,可整户纳入低保保障。若整户不符合,但符合烟台市对于重病“单人保”的规定,即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可将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5.有房有车能申请低保吗?

 低保申请需综合考虑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根据政策规定,家庭生活必需唯一普通住房,或者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住房总面积不得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面积2倍;拥有并经常使用车辆现值(现值=原值-每年折旧额×使用年数,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15年)不得高于3万元。

  6.低保是否是终身制的?享受了就可以一直吃低保吗?

 低保并非终身制,而是动态管理的。民政部门会定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增加或减少低保金,超过低保标准时就会停止低保待遇。退出低保后家庭经济状况再次陷入困境的,也可重新申请。

  7.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直接享受“单人保”吗?也需要进行经济核查吗?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并非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仍然需要严格核实本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包括夫妻共同收入、财产中的本人部分以及本人应当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根据当地政策,综合各方面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单人保”。

 海阳民政社会救助便民服务及监督受理电话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临时救助):3223143
方圆街道办事大厅:3233919
东村街道办事大厅3250222
凤城街道办事大厅3456101
龙山街道办事大厅3467771
朱吴镇办事大厅3761001
留格庄镇办事大厅3613180
盘石店镇办事大厅3641008
郭城镇办事大厅3651524
徐家店镇办事大厅386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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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