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张洪华:用心解开“官民矛盾”千千结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06-02 10:03

  深耕司法一线三十五载,始终坚守行政审判初心使命,莱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洪华始终以大局为重、以人民为念,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在依法监督与为民解忧中找准平衡点,在实质化解争议与维护社会稳定中彰显司法担当,用一桩桩公正裁判、一次次温情调解,书写着新时代基层法官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2025年,张洪华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胸怀大局,巧化纠纷护稳定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事关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在办案过程中,张洪华深刻认识到行政审判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用“如我在诉”努力在官与民之间架起桥梁。

  面对当事人的疑虑与情绪,张洪华坚持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他没有采取直接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方法,而是耐心细致地向起诉人讲明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并从起诉人角度出发,帮助他们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在王某某等14户村民诉某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原告的诉求是要求依法确认办事处未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安置补偿义务。

  经审查,该案实际是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由于该村类似情况还有若干户,都在等待这14户的审理结果,一旦处理不慎,便会引发连锁效应,影响社会稳定。

  对此,张洪华在对案件进行风险预测后,通过调查走访、依职权调取证据、背对背做调解等方式,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最终14名原告接受了法院的办理结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精研业务,案结事了赢民心

  作为行政审判领域的业务骨干,张洪华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同事眼中的“办案能手”。近5年来,他办理案件500余件,办案数量在所在庭室名列前茅,且案件质效优异。他将审判工作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为“争议解没解”,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始终将“实质解纷”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努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在某农机门市部诉某人社局工伤认定案中,工伤认定部门以职工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为由,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工单位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经多方调查,张洪华依据工伤保险立法精神及在案证据,以该工伤决定认定的承担用工责任主体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该决定。工伤认定部门据此重新作出决定,维护了用工单位合法权益,也依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作为庭室负责人,张洪华倾心传帮带,甘当年轻干警成长路上的“引路人”。他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庭务研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锤炼办案作风,带领团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2025年11月,团队法官助理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赛二等奖。

  对法律问题,张洪华始终保持勤学善思的习惯,依托法答网、案例库深耕细研,虚心交流经验,构建严谨论证闭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协同联动,法治赋能促治理

  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张洪华带领全庭干警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诉中乃至判后等全部工作环节中形成治理合力。

  2024年他推动出台《关于行政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获得莱阳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实施以来,共推动87起案件参与诉前调解,促成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达成和解26件,实现行政争议从“是非判断”向“实质解决”转变。

  在重庆市某上市公司诉某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协议纠纷一案中,张洪华加强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原告代理律师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在诉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政府避免了400余万元的损失,原告对法院的工作也表示感谢,实现了“1+1>2”的效果。

  工作中,张洪华经常化身“法治参谋”,对行政机关的咨询给予认真专业的解答和指导,针对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行政应诉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予以反馈,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近年来与公安、环保、执法局等执法单位开展座谈交流、联席会议、法律讲座、庭审观摩等20余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余件,相关建议均被行政机关采纳并得到积极反馈,更好发挥司法建议的“预防”“治疗”作用,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在环资审判领域,张洪华贯彻“司法修复+协同治理”理念,联合辖区检察院、林业局、乡镇政府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生态修复联合行动,以公正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推动受损林地重焕生机。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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