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为方便广大流动人员清晰掌握档案查(借)阅与查询流程,我们整理了高频政策问答与办事指南,让大家少跑腿、好办事、不困惑。
本期将围绕“如何查(借)阅个人档案”进行解答。
1. 参加工作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本人能看档案里的材料吗?
不能。按规定,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的人事档案。如需查看,可委托所在单位办理,或由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查阅。
2. 需要查阅单位张某的档案材料用于申报职称,可否提供一下?
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提供查阅服务:
(一)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
(二)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
(四)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从严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或指定的地方查阅。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内容不得被擅自摘录、复制、拍摄。查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摘录或复制。
3. 档案可否借阅?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档案应密封保存,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4. 如何查询档案存放在哪里呢?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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