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近日,中共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全市第二届“十佳调解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烟台法院《行业调解员化解插图作品侵权纠纷》等3个案例入选“十佳调解案例”,《两份协议起争端 调解破冰续亲情》等3个案例入选“十佳调解案例”提名奖。
今日,推出“调解止争·十佳案例”系列宣传之一——芝罘法院《行业调解员化解插图作品侵权纠纷》
随着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的越发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自媒体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吸引读者。然而,在内容创作过程中,一张“精美好看”的图片,是否会想到它可能受著作权保护?
2025年3月,芝罘法院成功调解四起因企业未经授权使用网络图片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该批案件通过知识产权领域行业调解员的专业调解,以“集约专调、类案专调”的方式高效化解,既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插图虽小 惹出大事
原告某科技公司通过合法授权,获得了包括20余幅美术作品在内的所有著作权权利以及取得相关收益的权利。
然而,该公司在监测中发现,本地某餐饮店、某眼镜行等四家不同行业的企业,分别在自己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其享有权利的多幅美术作品作为文章配图。
某科技公司认为,这些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合法权益,在沟通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四家企业诉至芝罘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专业调解 抽丝剥茧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高效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知识产权领域的调解员对以上纠纷开展先行调解,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

调解员充分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随后分别与四家被诉企业取得联系。
“我们真不知道这些图片不能随便用啊!”
“从网上找的,也没要钱,怎么就算侵权了?”
沟通中,四家企业负责人普遍反映出一个共同点:法律意识薄弱。他们均表示,使用的图片是从网络搜索引擎随意下载的,觉得“图片好看,能提升文章吸引力”,压根没想到这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更不清楚需要取得授权和付费。
对于被起诉并要求上万元赔偿,他们感到既意外又委屈,认为自身“没有恶意”,赔偿金额过高难以承受。同时,调解员也与原告某科技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核心诉求与调解底线。
线上调解 打破僵局
考虑到原告公司在异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展开调解。
“我们曾尝试通过电话沟通,但收效甚微,不得已才提起诉讼。”屏幕前原告向法官诉说着自己心中的不满。
“我们已经认识到是自己的不对,但这赔偿金额,一开口就是上万,我们这小店承受不起啊。”
“今天我们在这里调解,不是单纯为了判谁对谁错,而是要找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面对双方当事人,调解员一方面出示类案检索结果,说明司法裁判的大致尺度,引导其形成合理的赔偿预期;另一方面,体谅被告作为小微企业的经营实际,建议其以积极赔偿换取原告谅解、尽快了结纠纷,避免陷入耗时耗力的诉讼程序影响正常经营。
握手言和 源头普法
经过几轮线上磋商,双方的分歧不断缩小。调解员抓住时机,再次组织各方在线集中调解,促成原告公司分别与4家企业达成和解。
签订和解协议并非终点。调解员以此为契机,结合案件向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生动的“以案说法”,讲解如何合法使用网络图片、如何避免侵权风险等知识,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再生。
“通过调解,我们既保护了创新成果,又促进了知识的合法传播,这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真正意义。”调解员说道。
4家企业负责人均表示,“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纠纷,更是一堂宝贵的法治课,以后一定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依法合规经营。”

本案中,知识产权领域的行业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优势,在法官指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加强检索学习,并将同类纠纷“合并同类项”,“集约专调、类案专调”,提高了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同时,通过线上调解方式组织跨地域调解,最大程度降低双方当事人解纷成本。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向当事人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引导企业在后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使用作品,避免再次产生侵权纠纷,起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芝罘法院通过打造行业集约调解中心,先后引入保险、知识产权、仲裁等7个行业调解组织的16名行业调解员入驻,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现精准分流、专业“问诊”、靶向化解。2025年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1877件,专业纠纷专业解的效能得到不断释放。
编审:李蕾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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