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情深

烟台日报 2025-12-25 10:33

搬到城里,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已将近二十年了。然而,我心中始终留着一方天地,那便是我故乡的老屋。它就像身上的一块胎记,深深烙印在心底;时光的河流冲不淡对它的牵挂,反而让它如陈年老酒,岁月愈久,回味愈浓。

说起我家的老屋,实在是有些年岁了。我今年七十八,它比我的年纪还大。刚进城那会儿,有人劝我把老家的房子处理掉,免得牵挂两头。再说房子年代久了,万一哪天塌了,也是麻烦。听他们说得在理,老屋也确实成了我的一块心病——尤其是连绵雨天,总担心它会不会出问题。好在钥匙托付给了一个学生,他是瓦工,每次雨后都会替我查看,报个平安,我悬着的心才落下来。有点小毛病,他也顺手修了。他曾建议把小瓦换成大瓦,说那样更牢靠。可我这人倔,死活没同意。心里总觉得,这是父母留下的唯一遗产,能保持原样就多保持几年吧。真等到它撑不住的那天,再想办法也不迟,我绝不会让它轻易倒塌。

这份对老屋的感情,不知是与生俱来,还是岁月沉淀所致。总之,无论它多么破旧,我从未嫌弃过——因为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土地,是我扎根的地方。每次回家,远远望见那鱼鳞般密布的小瓦和耸立的烟囱,亲切之情便油然而生。走进屋里,尽管久无人居,隐隐有股霉味,却莫名地让人觉得安稳。住在这里,有一种别处寻不到的温馨与踏实。这座老屋承载着一家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它绝不是一件过时的旧衣裳,说丢就丢。它是我心中屹立不倒的根。

老屋不仅是我成长的摇篮,也是父亲教育我们的课堂。父母从小对我们的教诲,至今刻骨铭心。他们最重视两方面:一是经济,二是作风。父亲常说:“钱是个好东西,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管到什么地步,良心不能丢。一味贪财,钱会咬死人。”他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1971年我高中毕业,担任生产队长兼现金会计。有一次邻居来借钱,家里一时凑不够,我说先从队里借点儿,父亲坚决不许,硬是让我跑去别家借来给他。至于生活作风,父亲更是严厉:“谁在这上面出问题,一辈子抬不起头。”他年轻时在公社工业部负责棒槌花边工艺,整天和妇女打交道。母亲后来告诉我,父亲从未有过半点不检点。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我们姊妹五人,从未在这两方面犯过错。

我也永远忘不了“文革”期间那段人妖颠倒、是非混淆的岁月。父亲因解放前经过商,与地方上有钱有势的人有过交往,被关进“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但他为人清白,实在揪不出问题,最后只扣了顶“历史不清”的帽子。这顶不大不小的帽子,却为我追求理想的道路蒙上了一层阴影。我成绩虽好,也只能勉强当上一名民办教师。熬过严冬的羊羔,最珍惜阳光;走过崎岖山路的人,更懂得平坦的可贵。在民办教师的岗位上,我兢兢业业,凭着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孩子的信念,以全心付出的精神努力耕耘,最终成为教师队伍里的优秀一员。1983年6月,我被评为烟台市首届优秀教师,第二年转为公办教师。就是在这座老屋里,我完成了人生的蜕变,迎来了事业的转机。

如今我离开了,老屋也变得冷清。屋里再无欢声笑语,只有一把铁锁终日为伴;院中少有人迹,野草肆意生长。但我心底始终回响着一个声音:老屋再老,我也不会抛弃你。你是我人生的起点,也是我精神的依托。只要你在,我的牵挂就在;只要我一息尚存,就不会将你忘记——因为你,永远是我心中屹立的一座丰碑。

(柳志明)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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