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参保企业:
2025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为确保烟台市企业应享尽享,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确认相关信息。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2025年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政策。
申领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
政策主要内容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实施意见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与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三)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经办模式
企业自行进系统确认相关信息的经办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由经办人员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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