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治》以“烟台法院多元创新探索图谱”系列报道的形式,集中报道烟台法院在特色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司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贸司法、海洋和海岛生态司法保护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效。今日,推出系列报道之一——《烟台法院特色化“枫桥式法庭”创建“密码”》。






编者按
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山东省烟台法院多元创新,绘就特色司法画卷。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特色法庭建设,如“苹果法庭”、“大樱桃法庭”,为特色产业精准服务,化解果业纠纷。社会治理上,构建基层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民生保障方面,打造司法品牌,解决新业态难题、保护未成年人。
各基层法院亮点纷呈,莱山“三维联动”、龙口优化营商、经开区服务自贸、蓬莱深化海洋生态保护。这些多元创新实践,是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提供了可借鉴的“烟台经验”。期待各法院以创新为引,在法治征程续写精彩篇章。
“烟台法院多元创新探索图谱”系列报道之一
烟台法院特色化“枫桥式法庭”创建“密码”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是护航经济发展、助推社会治理、守护民生幸福的“前沿阵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理的桥头堡。
山东省烟台市两级法院深刻认识到“小法庭”蕴含的“大能量”,立足区域特色与实际需求,系统打造了栖霞“苹果法庭”、福山“大樱桃法庭”、牟平“大窑法庭”等一批特色化的枫桥式法庭,推动形成“一法庭一品牌、一法庭一特色”的集中示范效应,绘就了港城风貌的崭新画卷。
法治引擎驱动经济发展“加速度”
烟台地处北纬37度线,孕育出了“中国果业第一品牌”烟台苹果、“北方春果第一枝”大樱桃、“梨中之王”莱阳梨等特色水果产业。企有所需,法有所为,人民法庭凭借贴近果农的优势,为经济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在春光明媚的四月,栖霞市漫山遍野飘散着阵阵苹果花香。苹果树下,一群人围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着,原来是栖霞市人民法院桃村法庭的“苹果巡回法庭”又来为乡亲们普法了。
此时,在桌前激烈争吵的是常年从事苹果购销生意的老张和经营冷库的老李。去年,老张收购的苹果一直未等到满意价格出售,临近出库时间,老李向老张发出限期出库通知书,然而老张在约定时间仍未出库。无奈之下,老李变卖了老张的苹果,所得价款扣除仓储费用后,将剩余钱款全部交给老张。可老张却坚称老李卖的苹果价格不合理,要求老李赔偿差价。
金良法官站在双方立场进行释法说理,让双方从言辞激烈的争吵逐渐转变为心平气和的交谈。冤家宜解不宜结,最终双方决定各退一步,不愿因此事伤了邻里和气。
随后,金良法官邀请乡亲们一同坐下,针对本案就地开展“法律小课堂”,并发放《苹果仓储合同法律风险提示书》和《苹果销售“避坑指南”》,提醒大家在交易中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古有“甘棠树下听讼决狱”,今有“苹果树下化解民忧”。一案解,千案消。
桃村法庭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基于多年审判经验,法庭打造了果业纠纷调解室,总结出“苹果调解四步工作法”,创设独具特色的“苹果四季普法制”,因地制宜、因时而动。法官们挥洒汗水,将“法治之果”浇灌成百姓的“致富果”。
在烟台,像“苹果法庭”这样被老百姓熟知的法庭不在少数,“大樱桃法庭”“梨乡法庭”也都在各自辖区内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法庭宛如满天星辰,各自闪耀又串点成线,共同铺就经济发展的“星光路”。

2024年10月24日,栖霞法院干警在栖霞市寺口镇苹果交易所对果农进行普法宣传。(林莎莎 摄)
它们是“会移动的法庭”。在收购旺季,邀请当地“乡贤”与农户果商代表入驻法官联络点,针对常见集中矛盾,法官团队携带国徽和必要设备“上门开庭”,实现矛盾纠纷“即来即办即走”,减轻果农诉累。
它们是“会说家常话的法庭”。法官融合运用讲白话、唠家常、释法理的“白话家常调解法”,把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大道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小道理”,助力企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它们是“既送法又种法的法庭”。培养产业“法律明白人”,印发各类交易合同模板和产业纠纷证据清单等“法律明白纸”,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人人懂法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据了解,烟台法院目前共有32家法庭建立“护企联络员”机制,派驻法官和法官助理入企开展“一对一”服务,联合核心产区镇街政府、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企案件设立分级处置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秉持“服务优、成本低、办事快、效果好”的原则,精准服务辖区产业经济发展。

2025年1月26日,栖霞法院桃村法庭法官助理于意在栖霞市桃村镇大楚留村开展“新春走基层”普法活动。(林莎莎 摄)
织密防线共绘和谐治理“同心圆”
人民法庭不仅能针对性服务经济发展,在社会治理方面也有“妙招”。烟台法院将司法服务精准嵌入基层治理末梢,为“身边的正义”写下生动注脚。
“房产证写我的名就是我的!”“房子是我爸妈的,跟你有什么关系!”在牟平区大窑法庭调解室内,吴某与李某的争吵声不绝于耳。
矛盾可追溯至十年前,吴某母亲离世后,全家商议决定将吴某母亲留下的两套房产过户至儿媳妇李某名下。这场仅凭口头约定的“家庭信托”,成为日后纠纷的导火索。
五年后,一场围绕房产的“战争”正式爆发:父亲诉求过户回迁、子女主张遗产继承、婚姻解体财产分割、征迁补偿利益纠葛……两代人三次对簿公堂,村委会调解现场甚至爆发肢体冲突,亲情在“诉讼叠加、利益冲突”的漩涡中支离破碎。
面对这起涉及房屋征迁、家族矛盾、婚姻纠纷等多重复杂因素的案件,法官宫兆伟深知,仅靠法律判决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她迅速启动“法庭+镇街”联动听证机制,将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政协委员的协调优势、镇街司法所的专业力量有机整合。在“法理情”融合的听证模式下,僵持多年的当事人关系逐渐缓和,同意坐下来沟通调解。
调解当天,恰逢全村集中签订征迁合同。为避免因征迁合同签订给当事人带来利益冲击,确保调解顺利进行,宫兆伟法官当即与该村村级法务助理联系,村委表示充分理解法庭工作,配合将合同签订日期改为次日,为调解争取到了“缓冲期”。
“法律上,房产过户已生效,但作为婚内财产吴某享有分割权;情理上,这套房子承载着三代人的情感记忆……”宫兆伟从《民法典》物权编讲到婚姻家庭编,从拆迁补偿方案算到亲情维系成本,运用“算盘+天平”的调解智慧,让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步回归理性。最终,在镇街综治中心调解员的见证下,吴某和李某达成了“房产折价补偿”的调解方案。
这起调解的圆满落幕,是大窑法庭创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活案例。在更好服务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探索之路上,大窑法庭创新推动“一村一法务助理”和“无讼村庄”建设,实施“法官+村级法务助理+镇街干部”联动模式,通过建立纠纷预警、联调处置、跟踪回访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闭环。目前,大窑法庭144名法务助理活跃在辖区一线,辖区内33个村庄和社区达到“无讼村庄”建设标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烟台法院在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方面总结出“烟法心得”: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融合发挥纠纷调处、案件办理、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等职能优势,主动对接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镇街村居,立足指导调解职能,依托“三所一庭一中心”多元解纷格局建设,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多维发力”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推进“广场普法”“入户送法”等形式,掀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用法的“法治浪潮”。
温情解忧筑牢服务民生“避风港”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民事纠纷犹如复杂谜题,人民法庭用行动解题,以“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和同学们快乐地玩耍,很难想象几个月前,她还曾指着沙盘中自己摆出的“四五个人躺倒在地”的画面,说“这些都是被我踩死的同学”。芝罘区黄务法庭邹艳法官见到小女孩的第一面,便感觉她心事重重,完全没有八岁孩子应有的天真快乐。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小女孩在选择跟随父母哪一方的问题上一直犹豫不决。
为了解其真实想法,法官邹艳和法官助理邹于利为她安排了沙盘测验和心理量表测试,发现她其实内心想跟随母亲,只是迫于父亲压力不敢表露真实想法。并且,她因父母在离婚方面的多次诉讼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歧视,产生了怨恨、愤怒情绪,甚至有自卑和厌学心理。

2024年5月25日,黄务法庭开展青少年团体心理疏导活动,法官助理邹于利利用自己国家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的心理疏导。(樊依 摄)
案情明晰,判决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挽救小女孩破碎的童年。邹艳和邹于利制定多套方案加大双方当事人调解力度,引导小女孩父母认识到二人在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孩子的伤害,从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协商解决纠纷。
该案最终调解成功,与调解确认书一起发放的,还有《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及“集中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邀请函,与法庭建有协作关系的“芝罘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教育专家也会跟踪指导,确保《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落地实施。
数月后,法官在学校见到小女孩时,终于从她脸上看到了笑容。邹艳在复盘案件时发现,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黄务法庭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向芝罘区教体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离异家庭学生校园关爱的司法建议书》,并很快收到回函,达成携手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法治副校长”们也迅速行动起来,联合区教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讲活动,达到“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作为“烟台法院2023年度十佳人民法庭”,黄务法庭今年第一季度结案257件,上诉率5.08%,改判率1.56%,以实际行动做到既定分又止争。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烟台法院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这句话蕴含的道理。办理民生案件,不仅要从法律角度做实定分止争,更要关注当事人心理,从情感角度给当事人进行“心灵按摩”,消除戒备心理,回归人情温暖。
烟台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意识、“情同我心”的为民情怀和“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办好民生案,依托人民法庭搭建“司法护民生”工作机制,针对涉在线服务、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劳动争议,联合人社、仲裁等部门破解劳动关系认定难、辞退补偿难等法律问题;倾力打造“蓝禾・护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构建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体系;高标准建成全省首家海洋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以司法“含绿量”提升发展“含金量”;完善涉农产品购销、乡村电商文旅等案件审理机制,司法护航促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使命在肩,共绘法治新篇;初心如磐,守护一方安宁。烟台法院人民法庭将以“枫桥经验”为笔,以司法为民为墨,在时代答卷上书写着“发展、和谐、温暖”的动人篇章,让法治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泽每一寸土地,守护每一份期待,在新时代征程上,奏响港城篇章!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