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特辑•烟检先锋⑫】苏越:践行检察使命 传递法治温度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5-07-08 17:30

  『编者按』先锋如旗,引领前行;榜样如炬,照亮初心。烟台检察机关的每一位先进典型,以忠诚为底色、以匠心守初心,在各自岗位上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把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推向前进、以检察履职礼赞“七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烟台市检察院特别推出“七一特辑 · 烟检先锋”栏目,展示一批在检察岗位上勇担使命的先锋人物,见证他们在法治路上以初心为灯、照亮法治征程的先锋力量!

  先锋事迹

  苏越,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入选山东省检察院第三届“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被聘为中共山东省委讲师团百姓宣讲员,获评烟台市第三届刑事检察业务标兵、最佳辩手奖、优秀论文奖、烟台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等荣誉称号。

深耕细作
锻造刑事检察“多面能手”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她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深耕细作,不断积累办案经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烟台市第三届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实务能力,一举斩获“刑事检察业务标兵”“最佳辩手奖”“优秀论文奖”三项荣誉。

  在日常工作中,她坚持以研促学、以学促干,在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她撰写的《经济犯罪调查性侦查措施的类型重塑及分类监督研究》荣获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征文优秀奖,撰写的论文《现行检警关系下我国刑事撤案监督之困境与出路》在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为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

  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她依托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工作,参与创建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模型》荣获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精品模型奖”。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以《精准监督促履职 协同共治护创新》为题汇报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精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实际行动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护苗成长
  行未检工作“司法温度”  

  苏越同志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依托检察办案,通过为未成年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组织亲情会见、开展心理疏导、发出督促令等举措,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充分发挥踏实细腻、富有爱心的特点,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对受到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坚决避免二次伤害。办案中,她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年来,她先后协助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0件48人,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评“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荣誉称号。办理并撰写的徐某某诈骗、符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附条件不起诉案和高某某故意伤害相对不起诉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声入人心
 传递法治精神“时代强音” 

  作为山东省检察院第三届“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苏越同志在日常办案中注重素材积累,将真实的办案经历转化为生动的教学案例,极大地丰富了法治进校园宣讲的内容,使法治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更具说服力和感染力,用丰富的讲课形式,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法律,体验司法过程,增强法治意识。

  近年来,她累计开展法治宣讲32场,受众超3.2万人。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各类宣讲活动,在省、市、区级宣传部组织的“中国梦·党在心中”“中国梦·新时代·祖国颂”等系列宣讲比赛中,她结合自身办案经历,讲述检察干警司法为民的初心与坚守,荣获山东省委宣传部宣讲比赛一等奖,被聘为中共山东省委讲师团百姓宣讲员,先后2次荣获烟台市委宣传部和莱山区委宣传部宣讲比赛一等奖、莱山区主题演讲比赛一等奖等多项殊荣,获评烟台市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

编审: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