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解“薪”愁 当庭履行暖民心 | 握手“烟”和·调解止争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5-30 08:30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拿到了报酬”,原告王某拄着拐杖说道。

  被告李某也表示,“辛苦法官帮我们对账,解决了问题”。

  三月的一天,我接手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庭前调解无果后,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我仍未放弃调解止争这一念头,抓住最后的时机,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做到了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起诉称,2022年到2023年期间在被告李某的工地上班,现李某拖欠劳务费18000元,而李某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结清。由于二人对报酬金额协商未果,王某便将李某诉至芝罘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剩余劳务费18000元及利息。

  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强烈,原告王某陈述时双手不住地颤抖。

  王某:“我本就患病在身,急需用钱,他现在拖欠我劳务费这不是要我命吗”?

  而被告李某则坚称已经给过王某钱了,原告所称的欠款数额不对。

  李某:“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能你说要多少钱就给多少钱吧”!

  在场氛围即将达到临界点。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我决定先行开展庭审。随着法庭调查深入发现,被告认可原告为其提供劳务,本案真正的“心结”在于:当时双方约定要长期工作,年薪支付,因王某临时不干,给被告李某的工作造成很大被动和麻烦,而且李某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原告所提出的欠款数额也对不上。  

  了解这一矛盾症结后,为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将调解工作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流程,争取做到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我当庭决定采取“五步工作法”进行最后的调解。

  1.疏导情绪

  我决定首先要给双方“消气”,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双方产生矛盾最主要一点是沟通不畅,双方心中有气,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从而将矛盾激化,让双方冷静地沟通解决矛盾是处理案件的第一步。

  2.解决问题

  随后,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帮助双方对账,找到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的最大公约数,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我依据现有证据,对劳务费具体金额重新进行核算,得到了双方的肯定。

  3.释法明理

  眼见着双方关系有所缓和,我乘胜追击,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李某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并依据客观事实换位理解对方的想法和苦衷,原告患病在身,急需用钱,被告对此表示理解,也表示是账没算好,要不早就付款了。

  4.反思总结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我这颗心也算是尘埃落定。“其实,不管是开庭前还是开庭后,我们法官都应自觉地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争取做到当事人带着情绪和问题到法院,心平气和解决问题走出法院。”

  5.促进履行

  “既然事情整明白了,话也说开了,那我们就当庭履行吧!”随着我的话音落下,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剩余劳务费,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至此互不追究,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解决劳动者的“薪”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该案的妥善化解,既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文明讨薪,真正让调解办案成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基层善治的“连心桥”,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实践路径。

  讲述人:成丽萍

  芝罘法院只楚法庭法官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