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高某在浏览购物网页时得知某文化用品店可提供线上考研培训服务,便萌生出报班想法,在与该店铺客服交谈过后,明确了其意向的考研培训服务内容,双方约定此线上考研培训费用分两次支付。后高某分别于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2日,通过支付宝向该文化用品店指定账户转账考研班培训服务费2000元以及12800元,累计支付培训服务费14800元。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该文化用品店均未履行其店铺客服与高某约定的考研培训服务,为此,高某曾与店铺客服多番交涉,其均未履约,而后高某提出退费要求,该文化用品店以网页订单已过七天无理由时效为由,拒绝退还高某培训费用。
因此,高某以其违约为由将某文化用品店诉至海阳法院,请求判令某文化用品店退赔培训服务费共计14800元。
承办法官收到该起案件之后,发现该案涉及到考研学生的正当权益,对该案予以高度重视。他迅速采取行动,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在与高某进行沟通时,承办法官不仅给予其法律上的支持,还提供了心理上的安慰,让高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但当承办法官尝试与该涉案文化用品店及其负责人进行沟通时陷入困境,被告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后经过多方努力,承办法官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文化用品店的负责人。然而,起初该机构并不愿意配合,甚至多次试图中断通话,不愿正面回应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地向被告释明此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阐明了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并向该文化用品店负责人说明了原告高某的困境和诉求,最终该文化用品店负责人的态度终于有所软化,开始认真对待此事。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承办法官多次与涉案文化用品店的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最终,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劝解与释法明理工作,该涉案文化用品店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表达了对原告高某的愧疚心情,并主动提出愿意退还高某所支付的培训费,在挂断电话后,当即将14800元的培训费也打回高某原支付账户。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很短的时间内,原告高某就收到被告某文化用品店打款,后写下撤诉申请书,至此,案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网购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购物方式,网购平台为消费者们开通了多种便捷的售后服务功能,因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显露。互联网买卖合同案件与传统案件相比,所涉标的额通常不算太大,但却涉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在面对考生与网络培训机构之间的纠纷时,法官坚持以“和善”为主基调,强调诚实信用原则,从不同角度寻找切入点和突破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矛盾化解。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