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办小案 | 老两口新房难回,亲情如何“搬得走”?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2-09 09:18

  近日,一对老夫妻与儿子来到了烟台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表情严肃、心事重重……

  孙某:见到法官,孙某情绪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房子是我们老两口的,不让我们搬回来,那你们也搬走,没你这样的儿子”。

  面对父母的指责,儿子孙某甲默不作声。

  原来,孙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孙某甲系李某某之子,与孙某系继父子关系。孙某与李某某因居住的老房拆迁,获得新房一套,一直由孙某甲及其妻子居住。

  2022年,孙某因生病行动不便,与李某某共同搬进新房,与孙某甲及其妻子一同居住。后两家发生矛盾,孙某与李某某搬出新房,租房居住。

  2023年,孙某身体状况不佳,想回新房居住。因双方心有隔阂、协商未果,孙某、李某某便来到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孙某甲及其妻子搬离新房。

  认真梳理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系家庭纠纷,面对面与双方沟通后,看得出一家人虽有隔阂但也并非水火不容。若一判了之,定将激化矛盾,给家庭生活埋下隐患,造成“案结事不了”。

  各方共同生活时间较久,应该有深厚的情感基础,双方的矛盾冲突均发生在孙某与李某某搬进新房之后,此前并无争执。因此,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以尝试将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突破口。

  没想到的是,经过两次协调沟通,双方对彼此仍有不信任,调解效果并不明显。

  此时,承办法官想到如果能够联合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村委共同参与,发挥人熟、地熟优势,调解工作或许能够迎来转机。

  因此,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村委,特别是找到与孙某一家熟悉的村干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前,承办法官与街道办和村委调解人员商定调解方案,指导调解人员事先仔细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在沟通过程中,充当“防火墙”,帮助当事人回忆共同生活的和睦场景,唤起情感共鸣,隔离恶言恶语,并从司法审判角度,对可能的调解结果给出专业意见,指导调解人员向预设结果努力。

  通过联合工作,双方达成了和解,孙某与李某某重新搬回到新房,一家人的生活回到了正常。

  相较于法院而言,基层组织与当事人的联系更为紧密,更加清楚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和纠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树牢“如我在诉”意识,积极争取村委、街道办事处的支持,相关工作人员数次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本案虽小,但矛盾的化解汇聚了法院、村委、街道办事处的多方力量,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对化解家事纠纷的积极作用,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承办法官:穆子敬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