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日报》头版:来看黄务法庭如何探寻家事审判“最优解”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2-09 09:18

  近日,《烟台日报》头版刊发《法庭之外,护“家”护“小”有温情 芝罘法院黄务法庭探寻家事审判“最优解”》,报道芝罘法院黄务法庭家事审判工作经验做法。

  法庭之外,护“家”护“小”有温情

  芝罘法院黄务法庭探寻家事审判“最优解”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法庭虽小,事关基层稳定。芝罘法院黄务法庭既是家事法庭,也是少年法庭。

  黄务法庭自2021年6月开始专司审理全芝罘区范围内的家事纠纷案件,2021年3月该院少年法庭即落户于黄务法庭,同时担负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及法治宣传教育任务。作为“烟台法院2023年度十佳人民法庭”,今年1至10月,结案715件,上诉率为7.77%,改判率0.28%

  “我们比较低的上诉率和改判率,源自我们把大量纠纷化解工作做在法庭之外,做在一纸判决之外。”黄务法庭庭长邹艳告诉记者。

  2023年12月,河南某法院向黄务法庭移送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被告情绪格外激动,扬言判离就和丈夫及其家人同归于尽。而在此之前,原告已五次起诉离婚。为妥善处理案件,邹艳多次与被告沟通,了解到她当初顶着父母反对的压力远嫁河南,生儿育女,满腹委屈,无法接受离婚。

  邹艳知道,决不能一纸判决结案,必须打开被告的心结。于是,她找来心理专家为被告进行心理咨询,经过3次深度心理疗愈,被告逐渐敞开心扉,走出了心里“不能离婚”的死胡同。最终,案结事了。

  在黄务法庭,有一间专门的心理咨询室。“我们这个心理咨询室使用率很高,在不少离婚妇女和离异家庭子女最无助的时刻给了他们一丝理解与慰藉,同时也让我们审理的案件有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官助理邹于利向记者介绍,她和法庭另外一名女干警都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经常开展集体家庭教育指导和个体家庭教育指导。

  此外,黄务法庭还借力芝罘区妇联心理咨询专家团的资源优势,合力对受离婚等因素影响而心理受伤的妇女和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当事人修复亲情、挽救婚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黄务法庭还为案涉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沙盘测试,运用科学方法寻求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意愿,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并给出根本性解决方案。

  邹艳曾在全市法院系统首创将心理干预引入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在全省法院做过经验交流,还被芝罘区妇联聘为“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讲团成员。近三年来,黄务法庭共开展心理疏导50余次,尽量减少家事纠纷对当事人心理的影响,帮助他们走向幸福生活。

  针对在审理王某某诉韩某某变更抚养关系一案中发现的离异家庭孩子在学校受歧视和欺凌的问题,及时走访相关学校,指导老师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并及时向芝罘区教委提出《关于加强离异家庭学生校园关爱的司法建议》。

  针对审理离婚案件中发现的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黄务法庭不仅寓《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融入日常审判中,还针对性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指出家长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还与芝罘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对接,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对离婚夫妻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授课,并由该工作室跟踪对问题家长和少年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保证告知书落地执行。

  “我们这里更像是一个集多元化解纠纷、关爱妇女儿童、培育优良家风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服务平台。”邹艳说,“我们也在努力让这个平台更温暖,更有力量,为更多的家庭撑起法治保护的晴空。”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