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招远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法官吕绍敏缓缓走出老张家的院子。在他的背后,与往日的剑拔弩张不同,老张和邻居老王并肩站立,脸上洋溢着释怀的笑容。
一次上门办案,让邻里之间的和睦与理解重新回到了这个村庄,让老张的出行得以在顺畅与便捷中继续。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老张出行受阻的那一天。老张和邻居老王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直到老王在自家房屋东侧用石头堆砌了一堵墙。这堵墙导致老张出行的必经之路上散落了许多石头,还有一截枯树桩横在路中,严重影响了腿脚不便、需要推轮椅出行的老张。无奈之下,老张将老王告上了招远法院,案件被分配给了开发区法庭的吕绍敏法官。
原告:“只要老王把乱石和枯树桩清理掉,让我能推着轮椅出去就行。”老张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被告:“我同意清理,但是老张要赔偿我4000元损失。”老王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原告:“我不同意赔偿,保持道路通畅是他的责任。”
一起相邻权通行纠纷,打破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原、被告是前后邻居,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直到老王堆砌的石头墙成为了他们矛盾的焦点,老张的出行受到了严重影响,这也成为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堵心墙”,于是他将老王告上了法庭。吕绍敏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认为这起案件看似简单,但如果仅仅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可能会加剧邻里间的矛盾。
吕绍敏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他决定亲自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希望能够尽可能地修复原、被告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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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吕绍敏法官的到来,紧张的氛围逐渐缓和。他仔细聆听了双方的观点和困境,并未急于做出判断,而是尝试给双方提出建议:“你们双方是多年的老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相互体谅与扶持。老张的出行权利至关重要,你们双方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站在对方的角度上你希望怎么做呢?‘和睦相处’不应只是口头上的承诺,而应通过实际行动来体现。”
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告和被告展开了坦诚的对话,给予了彼此表达内心想法的机会。老张讲述了自己年迈且行动不便的困境,以及老王设置的障碍给他带来的实际困扰。老王则坦诚了自己堆砌石头墙的原因。在吕绍敏法官的细致调解过程中,双方逐渐消除了误会,开始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
在法官的协助下,老张与老王最终达成了关于通行的共识,最关键的是,他们表示以后将增进交流,携手维护邻里间的和谐关系,确保出行问题不再成为他们矛盾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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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的不仅是有形的围墙,更打通了邻里之间的心墙。在法官的见证下,老张和老王的手紧紧相握,老张的脸上绽放出了久违的笑容,他感激地紧握着吕绍敏法官的手,连连表达谢意。原、被告之间的隔阂在这一刻如烟云般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彼此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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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双方当事人脸上绽放的笑容,吕绍敏明白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解决了一起简单的相邻权纠纷,更是帮助这个村庄重燃了邻里之间的和谐与理解。
“时代赋予我们使命,我们以行动回应,人民的评价是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尺。”在开发区法庭,像这样的邻里纠纷并不少见,在法官看来,每一次纠纷都是情与法的碰撞,每一份判决都承载着群众的期盼,每一次纠纷的解决都是对法律公正的坚持,是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的生动体现。
开发区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和烟台中院“四大变革”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打造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同合作,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三进”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让“小法庭”实现“大作为”。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