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烟”和·调解手记“ | 这个撤诉让我感觉很幸福”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0-15 09:44

  “我儿子的出生日期有些不符合常情,我妈也总是不停的唠叨孩子不是我的,十年了,我也一直陷在怀疑之中。”2024年7月的一天,我见到了前来起诉的小杨,他一脸愁容,看上去很痛苦。

  小杨是一名海员,常年在海上作业,回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十年前,他的妻子生下一名男婴,本是一件喜事,可小杨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可用他的原话讲:“因为我常年在外地,这些年又查出我不孕不育,所以我怀疑这孩子不是我的。”疑心生根便很难消除,他和妻子也因此生了嫌隙,最终导致两人离婚。

  “儿子并非亲生”如同长在小杨心中的一根刺,天天折磨着他,令其寝食难安。不堪精神折磨的小杨决定以起诉的形式,要求与儿子进行亲子鉴定,弄明白儿子到底是否是亲生。

  其实,早在2022年,小杨的前妻小张就起诉过小杨,要求其支付多年来未给儿子的抚养费共计7万元,该案也经历过几次调解但都没有成功,走到了强制执行,如今前夫又来起诉儿子要求确认亲子关系,显然两人之间恩怨已深。

  “又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个案子不好调,然而我还是想尽力一试。

  为了尽可能地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心理健康,不让父母的恩怨伤及孩子的心灵,我决定先从小张处找到突破口。与小张的前几次电话沟通并不是很愉快,她得知前夫起诉后情绪激动,非常恼怒,埋怨说:“没见过他这样的父亲,离婚这么多年,抚养费也不给,去年起诉才强制执行了抚养费”。

  电话沟通不成,我开始尝试劝说其到黄务法庭当面沟通。两个月后的一天,小张主动打电话给我,说愿意到庭沟通该案,然而仍坚称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并表示其与小杨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疑心病重,两人矛盾不断升级,故而离婚。

  为了调解时心中有数,我必须问到整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原、被告产生矛盾的根源:孩子到底是否是小杨亲生。

  在得到小张肯定的答复后,我开始引导小张转变思路,告诉她原告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他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你正好可以借此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打消他的疑心,也让孩子感受到应得的父爱,不好吗?”

  见小张已经有所动摇,我又从法理的角度进一步进行劝解,告诉她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长不说,案件也会上网留痕,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害无利。眼看小张态度发生了转变,我又开始致电原告小杨,告知小张愿意配合做亲子鉴定,但其必须翻倍支付原告抚养费,即从过去的每月800元增至每月1600元,如果亲自鉴定结果并非亲生,鉴定费及抚养费等将全部返还给原告。

  一开始原告小杨对法院也有怀疑,反复协调调解方案,并要求要先看孩子再做决定。然而小张坚决不同意原告的要求,调解也一度陷入僵局。

  为此,我尝试引导小杨转变思路,“我能理解你十年未见过孩子一面的急切心情,但是如果不通过法院,你想和孩子相见更是遥遥无期,对吗?”至此,原告逐渐放下对法院的防备之心,同意与小张协商调解该案。

  2024年8月26日一早,原告及被告母亲在法庭签署了这份调解协议,当天下午两人便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亲自鉴定。一周后,我接到了原告小杨的电话,“谢谢你,于大姐,鉴定结果出来了,儿子是我的。”

  电话中,他的语气显得十分轻快开心,“我和前妻也互加了微信,她还给我发了很多儿子成长时期的照片,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至此,积压在原告心中多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亲情疑虑的坚冰瞬间消溶,原告也主动撤回了起诉,并表示:“这个撤诉让我感觉很幸福!今后会用实际行动弥补这些年来淡薄了的父子亲情。”

  父母子女关系是亲属法领域最重要的身份关系,既是亲人之间的情感寄托,也承载着诸多法律层面的权利和义务,是家庭和谐、婚姻幸福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在调解该类案件时,我会努力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事纠纷往往错综复杂,但我想“以我之心换他人之情”,在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的同时,也要学会跳出案件本身,以第三视角摸清纠纷的症结,抓住问题的关键,引导当事人转变思路,达成和解,也是调解该类案件的有效办法。

  讲述人:于华

  芝罘法院黄务法庭

  特邀调解员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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