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特辑·榜样力量】亢小波:心向人民检察 情注平凡岗位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8-08 10:03

  编者按:

  曾经,他们身披“橄榄绿”,保家卫国,守护平安;如今,他们换上“检察蓝”,捍卫公平,守护正义。转业不转志,退役不褪色,岁月流转,改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那份深植于心的军魂检魂八一来临之际,烟台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八一特辑·榜样力量】专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龙口市检察院法警大队一级警长亢小波。

  亢小波,1978年3月出生,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员,汉族,大学本科,2012年11月从部队转业加入向往已久的人民检察队伍,现任龙口市检察院法警大队一级警长。 

  亢小波同志一贯积极上进,在部队任班长时就是优秀班长并被保送上军校深造,任排长时被树为标兵排长,任副连职时因表现突出提前晋职为连长。2002年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团党委表彰为优秀基层干部标兵。2003所带的排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转业以来,始终保持军人优秀品格,善于学习,勇于实干,勤于本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优异业绩。2013年12月被龙口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4年12月被龙口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5年12月受龙口市委嘉奖1次;2016年8月受烟台市检察院嘉奖1次;2016年12月被烟台市检察院记三等功1次;2016年12月被烟台市检察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标兵;2017年4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发函表扬。2017年12月受烟台市检察院嘉奖1次;2021年6月建党一百周年时,被烟台市委授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4月,在北京“两会”维稳期间因工作突出,被山东省检察院通报表扬。2023年9月受龙口市委嘉奖1次。

  他善于学习。刚进检察院工作时,他自我加压,努力适应检察工作。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的匮乏,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检察业务,先后报名参加了法律专业的学习班,每天起早贪黑,像蚂蚁啃骨头一样地反复揣摩一个个法律术语,仔细理解一条条法律规范。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虚心向同事们请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拼搏,现在变成了精通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他勤于工作。被选为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后,他更加注重党性修养,认真负责地履职尽责。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检务公开等工作,共撰写各类报告、网评文章、信息、通报、报表91份。他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支部交办的党务工作,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潜心学习研究“主题党日”活动的标准要求,做到会前全面掌握活动内容、会中准确拍摄活动场景、会后及时上传落实情况。由他负责的龙口市检察院办案工作区,2023年9月被山东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办案工作区”。 

  他勇于挑战。2016年7月份省检察院组织首届全省检务督察业务竞赛,作为一名检察工作新兵,他敢于直面挑战自己,积极响应院领导的动员部署,暗暗给自己定下目标,把参加竞赛作为提升自我的良好机遇,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好参赛备赛工作,最终在本院组织的全市检务督察业务竞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此后,在市检察院组织的烟台代表队中,他作为年龄最大的参赛队员,凡事想在前、跑在前,积极为比赛出谋划策,与兄弟院的两名同事一起刻苦模拟训练。在比赛的关键环节,他思虑慎密,沉着应对,先后经过预赛、决赛,最终在全省18个代表队中取得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了烟台市检察院的嘉奖。

  他敢于负责。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4月1日,亢小波同志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对全新的业务、复杂的情况、严格的标准,他以敢于负责的精神、勤肯踏实的态度,学习机关工作方法,发挥一线工作经验,大胆开展工作,表现出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借调期间共接听处理12309举报电话、留言及传真共计4276件,处理网络举报线索2657条,接待来访2件,撰写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审查报告2件。同时,还按时保质地完成领导安排的机要信件登记收发、与下级院沟通协调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发函表扬。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