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曾经,他们身披“橄榄绿”,保家卫国,守护平安;如今,他们换上“检察蓝”,捍卫公平,守护正义。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岁月流转,改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那份深植于心的“军魂”与“检魂”。“八一”来临之际,烟台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八一”特辑·榜样力量】专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海阳市检察院一级书记员薛建芳。
薛建芳,男,中共党员,1968年7月出生,1987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转业到海阳市检察院工作,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党员等先进称号。
善于学习,做各项工作的“行家里手”
在部队时,薛建芳同志就养成了遇到问题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的工作习惯,自2001年转业以来,他先后从事办公室、组织人事等综合性工作,2002年转岗从事反贪侦查工作。每到一个新的岗位,他都能从迅速转换工作角色,及时全面地学习新工作所需的新技能,迅速从“门外汉”进化为“行家里手”。
耐心细致,做来访群众的贴心人
2005年,薛建芳同志调至信访部门从事接访工作。他总是奋斗在信访第一线,热心接访,耐心解答,仔仔细细释法明理,扎扎实实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经他接访的案件,当事人总能满意而归。由于工作表现突出,2008年他被授予“全市优秀党员”荣誉。
踏实履职,做法律尊严的捍卫者
2013年,由于工作需要,薛建芳同志调回海阳市检察院,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他依然保持着守纪律、顾大局、肯钻研、做事有序的良好习惯,面对每一个监督申请,总是扑下身子全面细致审查,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精准找到问题突破口。
薛建芳个人感言:
“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是每一名转业退伍军人的共同目标和追求。无论在军队还是在地方工作,我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永远不忘人民军队的培养,把部队严明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的工作态度和不怕吃苦、勇于拼搏、甘于奉献的作风带到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将继续发扬军人英勇顽强、迎难而上、团结拼搏的精神,砥砺前行、奋发向上,为检察事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