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关键少数”挑起法治“担子” 莱山区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纵深发展

法治烟台 2024-07-05 08:51

  近年来,莱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纵深发展,有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迈上大步发展的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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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莱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干部正在对宪法进行庄严宣誓;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在日常工作中,只要与“法”有关的会议与活动,莱山区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

  同时,莱山区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文件,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有效推动“关键少数”学法懂法、尊法用法。

  此外,莱山区组织召开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专题推进会,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紧扣100项创建指标,全面梳理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以创建促提升,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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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述”亮“绩”,党政“一把手”集中述法

  “我们机关定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通过进大集、进商圈、进企业、进工地等新举措深入群众落实普法宣传……”莱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在莱山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十次(扩大)会议上,晒出了一年的“法治成绩单”。

  “领导干部述法一小步,推进法治建设一大步。集中述法,不仅要把成绩单‘晒一晒’,还要突出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莱山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罗建强调,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区的骨干力量,抓住了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区的“牛鼻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莱山区以创新为突破,在述法方式、述法范围、述法评议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莱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听取、调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剖析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点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列席述法会议并对会议述法对象进行现场问询、质询,述法对象进行现场解答,形成了“委员会会议述法+委员会主任点评+现场质询+述法评议+述法问题‘三张清单’”述法工作完整闭环链条,实现了述法有思考、有内容、有整改、有反馈、有提高的“五有”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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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督”促干,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部署,莱山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健全“推进法治建设党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和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协调配合,推动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双剑合璧”,提升监督实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你单位今年开展了几次学法活动?”“你单位有多少名机关干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3月开始,莱山区委依法治区办依托区委5轮巡察,正在通过现场座谈、调研走访、查阅资料、案卷评查和学法考试等5种形式对3个街道和3个部门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各被督察单位拿出资料,逐项作出回答。巡察结束后,按照“2+2+3”整改推进举措,由区委巡察办将法治巡察结果纳入巡察反馈报告,依法治区办对被巡察部门进行法治建设专项反馈,细化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便于被巡察单位以察促改、整改提升。

  自法治建设党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开展以来,莱山区已累计对17个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巡察,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更好地调动了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有效落实。莱山区将充分发挥全市首批“法治建设党委巡察全覆盖”试点优势,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