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办小案 | “藏不住”的邻里纠纷该如何解?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7-12 09:28

  90后情侣小帅和小美婚期将近,经人介绍,他们在芝罘区的旧小区买下一套二手房作为婚房,为了让自己的房子看起来更美、用起来更好、住起来更舒适,小两口决定自己动手翻修婚房,却不想,因改造一根水管引发了邻里纠纷。

  外露管道“藏起来”了

  却没藏住邻里纠纷

  为了节省开支,小帅和小美按照自己的设计,亲自动手来翻修婚房,这其中的一项大工程就是把老房子的外露管道给“藏起来”。为此,小帅将直着经过家中的共用自来水管依托的承重墙砸掉,供水管道外保护套管拆除,更改了管道走向,拐了4个直角弯,将管道全部暗埋地下或墙内。

  外露的水管不见了,房子也变美观了不少,可住在楼上的王大妈和李大爷却犯了愁。由于共用自来水管被改道,两家老人都发现自己在家做饭或洗澡的时候,水压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影响了日常的生活,两个老人挨家挨户一打听,才得知是因为三楼的小两口正在改道自来水管,所以才导致楼上水压不稳。

  为此,李大爷和王大妈找到小帅和小美家,试图劝阻他们改道水管,可小两口却坚持改道并不会造成水压不稳的情况,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又找来自来水公司、城管来沟通,可因为水压不稳受各种条件限制,加之夏季本就用水量大,也会造成水压不稳的情况,难以举证,城管也不能直接认定小两口是违规改造。两位老人见势无法解决,便以两份起诉状将小帅和小美诉至法院,要求将自来水管道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额保修责任。

  三方自觉“忍辱负重”

  调解现场互不相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关系,将来还要长期相处,为防止“审理一案,三家结怨”的局面出现,便决定在开庭前约着三方当事人当面调解。

  法庭内,原、被告三方都觉得自己是“忍辱负重”,已经受了很大的委屈,可是对方却不领情。

  “我们一开始是想着尽量不要耽误年轻人的婚期,能商量解决最好,他们改道水管不通知我们也就罢了,我们来协商了,还不听劝。”面对承办法官,王大妈的情绪显得十分激动,一旁的李大爷也表示,他和王大妈都对改道自来水管的事毫不知情,且对水压不稳、水质受影响等未知隐患表示担忧。

  “我和小王也是老邻居了,平时有啥事儿都是相互帮衬着,我们也是好心劝阻这小两口,却不想他们并不领情。”李大爷认为,既然不领情,那就该起诉起诉,该赔偿赔偿。

  可是小帅、小美却并不认可两位老人的说法,他们表示在对房屋进行翻修时,曾征询过楼上邻居的意见,其中一户表示只要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就可以,而当时李大爷和王大妈家中都没有人开门回应,为了赶在婚期前完成装修,他们就先开始装修了。

  而且在装修途中,两位老人发现小帅在改造水管,过来找他理论的时候,小帅曾经找自来水公司的人上门评估过,自来水公司的人说对水压和水质不会造成影响,他们才继续装修,没再管两位老人的劝阻。

  大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时常达到沸点,这使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无法继续。第一次调解最终也以失败告终。

  “口说无凭”巧让邻里释前嫌

  第一次调解

  在第一次调解时,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李大爷是原告方的“主心骨”,也就是拿主意的人,所以只要能做通李大爷的调解工作,那么王大妈这边的“心结”自然也就解了。

  而且对于水管改道是否是造成水压不稳、水质变化的主要原因,两位老人只有口头陈述,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进行证明。为此,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缓兵之计”,先致电原告李大爷告知法院判案讲究证据,用15天的举证期来缓和其不忿的情绪,在其未找到新的证据来佐证其说法后,承办法官再加之以情以理的分析:“既然您无法找到证据佐证水压不稳和水质影响是因为被告改造水管导致的,那法院很有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李大爷一听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支持,情绪很快就平复了不少,同意再次和被告协商解决的提议。

  另一边,承办法官也站在两位老人的角度对被告进行劝说,考虑其翻修房屋对老人造成的潜在影响,以及“远亲不如近邻”的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被告小帅最终也答应和承办法官一起做通李大爷的工作。

  第二次调解

  在第二次庭前调解时,承办法官先站在法院的角度告知原被告双方,被告对于房屋的改造是否违规不是法院处理的范围,法院只会考虑改造行为是否经过邻里同意,是否影响邻里正常生活。并且,并不是只要是违法违规建筑就可以一律要求其拆除并恢复原状,这也不符合现实情况。“如果不影响邻里,然后对整个建筑的安全性稳固性没有影响,邻里又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是不要求他拆除的,可以继续保留。

  “小伙儿,既然你们已经装修完了,又是新婚小两口,我们也不再说什么了。”承办法官以情以理的说明,让原告李大爷主动放下了心中的疙瘩,被告小帅也表示愿意给两位老人一些补偿金,并做出承诺,如果以后出现因水管改道影响两位老人的用水问题,他将承担所有的维修责任。

  眼看事情有了转机,承办法官示意三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房屋翻修导致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琐碎,却也藏着“大民生”,事情虽小,却彰显着大智慧。找出小案背后的“大事”,理出“大事”背后的矛盾根源,需要法官始终秉持着“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抽丝剥茧地分析判断,努力在每一个审判环节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才能让当事人于细微之处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在共情共鸣中解“法结”化“心结”。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