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民而行 向民而动 高质效护航民生民利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7-11 08:50

  近年来,龙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积极响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以“提升干警素能、高质效办理案件、数字赋能监督、创新引领发展”为着力点,强化能动履职,突出监督成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22年度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全国、省市院荣誉13次;部门三名干警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2022年度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工作者”“烟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省市荣誉称号等12次。

  强化素能建设 构建学习型部门

  坚持政治强检,筑牢理想根基,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创立的“与法‘童’行”党建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坚持素质兴检,培养业务尖兵,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先后前往浙江南浔、永康等兄弟院学习先进工作经验,解放思想认识,办理的一起“受贿、洗钱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件”。加强理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促进,部门干警撰写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反悔问题探析》《认罪认罚案件中罚金刑量刑建议的提出》等几篇文章先后被《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采用刊发。

  强化融合履职 高质效办理案件

  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全有保障。相关事例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织密合规防护网,让企业发展可预期。办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经验做法已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积极推动建立新业态监管长效机制,助力新业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所办“针对私人影院监管盲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典型案例”。

  强化数字赋能 全方位溯源治理

  针对涉“笑气”违法犯罪屡禁不止,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况,搭建起涉未成年人“笑气”滥用监管融合履职类案监督模型,构建起刑事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社会治理多维度“笑气”治理新机制。同时,逐级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笑气”的立法修改建议,该建议被写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述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并被收录至中国检察出版社发行的《数字检察办案实务指引》一书全国推广。

  强化工作创新 引领阶梯式发展

  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的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 “四三抓”工作机制,构建涉罪错未成年人三个观护网络,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第三届)全省检察工作创新项目三等奖,烟台市一等奖。相关做法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最高检转发经验。在上级院的指导、院领导的带领下,龙口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凭借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责任打造过硬团队,未检、职检、经检、数字检察等各项工作始终走在烟台检察机关前列。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