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知晓度,提升救助效果,更好地为辖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近日,莱山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到社区开展司法救助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发放书籍、宣传页,讲解法律法规,解答群众问题。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让辖区群众对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以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司法救助,在“急难愁盼”时感受到检察关怀与温暖。
下一步,莱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为涉案的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传递司法温度。
海阳市检察院
“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我爸的手术钱有着落了!”孙某丙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
今年5月,海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贾某某、孙某甲、孙某乙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且孙某乙为残疾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遂将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后,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随即为当事人开启“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帮助申请人完善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检察官在与贾某某交谈中了解到:夫妇二人以务农为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中尚有一子正在读博,学费主要靠其勤工俭学和亲戚帮扶;孙某乙(孙某丙的哥哥)智力残疾三级,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未婚跟着夫妇俩生活;孙某甲原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因刑事案件导致头部重伤,目前头脑不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被告人姜某某和其妻子患有重病, 长年需要服药,家庭靠务农为生,无赔偿能力,未赔偿孙某甲等3人的治疗费用,全部系孙某丙借款支付。经过进村调查后,检察官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在较短时间内便完成了案件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有效解决了被救助人面临的急迫生活困难。
下一步,海阳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省检察院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开展的“司法有爱,救助无‘碍’”的专项救助活动为契机,强化内部协作与外部配合,持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司法救助作为“检护民生”的重要内容,凝聚多方力量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生活困境,以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和检察温情。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