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企业所困,应企业所盼,烟台中院历时1年多完成对被执行人闲置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处置,成交价款1.3亿余元,成功帮助企业兑现胜诉权益,放下债务包袱,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多赢”。
烟台中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某集团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某发展集团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确定烟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偿付烟台某集团公司借款本金9005万元,并以900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广东某发展集团公司在60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过程中,中院已查封了被执行人烟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三个地块总计105607.3平方米的三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企业急难愁盼,多方面临困境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借款本金近亿元,申请执行人烟台某集团公司因收不回借款债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困扰。执行款项关乎企业生存发展,申请执行人急于收回,寄希望于强制执行兑现胜诉权益。
因计息基数较大,利息在持续累计导致债台高筑,被执行人烟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同时,因企业借贷纠纷导致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三宗土地使用权仍为净地状态,开发建设迟滞不前,且转让盘活路径又无法凭一己之力完成,被执行人企业寄希望于通过强制执行处置尽快实现财产变现以偿债止损。
多措并举,强制执行解难题
本案除执行标的数额大,财产土地预估价值重大等因素以外,被执行人广东某发展集团公司一直对本案判决以及强制执行存在异议,同时希望通过洽谈继续进行商业合作。
烟台中院一方面推进强制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摇号选择并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2023年2月27日评估结果出具,三处土地使用权总评估价值为24885.83万元。另一方面,中院多次组织当事人间磋商和解,搭建对话渠道,积极回应被执行人广东某发展集团公司诉求。与此同时,中院针对广东某发展集团公司在执行程序中的执行异议请求,先后三次审查本案的执行行为。
在当事人协商无果后,为避免被执行人的损失继续扩大,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中院于2023年4月启动对涉案三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拍卖程序。分步骤先行拍卖其中两块土地使用权,视拍卖结果后续又启动对第三块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处置。
经委托淘宝网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1月5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8日,共计6次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三宗土地使用权全部拍卖成交,总计成交价款139360648元,申请执行人债权受偿完毕,多余执行案款退还被执行人。
及时执行到位,实现“多赢”结果
本案经快速有效执行处置财产,实现了变现目的,申请执行人的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避免被执行人损失进一步扩大,有效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处置闲置土地拍卖成交,司法助力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进一步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中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执行处置财产推进与劝和促谈协商相结合,执行异议审查与逐步执行相结合,既不损害相关主体权益的情况,又不影响执行程序推进,成功帮助企业脱困,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