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专司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专业化法庭,芝罘法院黄务法庭继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家和”文化特色品牌,探索“法理情相融合、多元调解促解纷”的审理模式,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之力护“和”家团圆。2023年,黄务法庭共审结家事案件659件,其家事调解主要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调研肯定。
环境之“和”:“这里不一样,这的灯光都是暖的。”
走进黄务法庭的“家事审判庭”,柔软舒适的布艺沙发代替了“泾渭分明”的坐席,“原告”“被告”的名牌也被“丈夫”“妻子”的称谓所取代,当事人和法官可以坐在一起,让家事审判回归家庭本位,无形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缓解了双方紧张对立的情绪。
除了审判庭的布局不同于传统之外,法庭在墙壁的装饰方面也有巧思,“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图文引导当事人放下戒心,走廊里“六尺巷”典故也在诉说着“远亲不如近邻”,还有大厅墙壁上醒目的“和气致祥”四字……处处营造着“家和”文化氛围,让“谦和礼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浸润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心。用一位当事人原汁原味的话来讲就是:“这里不一样,这的灯光都是暖的”。
“其实,灯光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当事人内心的感受。” 黄务法庭庭长邹艳说,柔性司法,很多时侯更能打动人,打造“家和”文化,就是让当事人在这里可以感受到“家”的温暖,重拾对“家”的渴望,从而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解纷之“和”:“感谢你们,我终于走出来了。”
“我不离,坚决不离,再逼我我就自杀!” 2023年12月,黄务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先后4次起诉与被告任女士离婚却始终未果,因任女士每次都以逃避送达、开庭撒泼、甚至吃安眠药自杀等极端行为拒不同意离婚。
“家事审判关系的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所以我们不仅要审案情,还要学会化困境,只有这样才能保全家庭的和谐稳定。”承办法官邹艳在受理这起案件后,并未急于将案子“对簿公堂”,而是根据任女士偏执的个性特点,制定了“调判结合”的办案思路,一方面她与法庭另一女法官邹于利一起,耐心倾听任女士的心声,让其不满情绪得以宣泄,辅之以耐心地释法明理;另一方面邹艳还主动联系区妇联,成立了由心理专家和优秀调解员组成的社会观护团,多次上门与任女士进行悉心交流,并定期为其做专业的心理疏导。
“邹法官,我想通了,离就离吧。”两个月后的一天上午,任女士敲开了邹艳办公室的房门,告诉她自己终于走出了“死胡同”,决定和丈夫离婚。至此,这起历时近6年的离婚官司以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圆满告终,邹艳的“判后答疑”也帮助任女士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一直以来,黄务法庭始终坚持“审案情,更审内心;化纠纷,更化困境”的办案理念,深入践行家事审判“大调解”理念,三个审判团队各配备一名家事调解员,将调解工作贯穿在审判全过程。
同时,拓宽多元解纷广度,与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联合,运用心理咨询专家资源,结合律师、调委会调解员等社会专业调解力量,共商成立社会观护团,建立了家事纠纷多方联合化解机制和诉调有效衔接平台,对于在离婚案件中发现心理受伤害的妇女,充分发挥社会观护团的作用,借力妇联的心理咨询师专家团队和调解团队,对困境妇女进行拯救和帮助,让家事审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护“未”之“和”:“依法带娃,这一课上的值!”
“法官,我们会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积极协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依法带娃,这一课上的值!” 2023年5月26日下午,黄务法庭审判团队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离婚纠纷案件中的离异父母就孩子抚养费和抚养关系及探视权问题进行现场调解,获得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作为首批授牌“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的法庭,黄务法庭一直深耕家庭教育指导,着力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的能力。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助理结合多年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的实践,和父母一起讨论离婚后父母如何与孩子沟通等,黄务法庭用一系列“情法并用”的举措,来呼吁父母增强“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
此外,黄务法庭还利用自身集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创新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如选派优秀法官和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将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三年来到学校、社区普法20余次,共同护卫孩子健康成长。
当华灯初上、夜色阑珊,父母和孩子们围坐桌前,桌上的饭菜可口飘香;当最后一抹晚霞也藏进了云端,守护在万家之间的黄务法庭,在粉色的天光下映衬的格外静谧安详。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