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法治烟台 2024-05-27 09:30

  近期,芝罘区司法局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法治意识,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讲座现场

  活动中,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出台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通过观看宣传视频等方式,进一步加深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告诫全体矫正对象要严于律己、谨慎交友,自觉做好矫正期间自我约束管理。

  通过此次教育学习,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识到了涉黑涉恶问题的严重性、国家扫黑除恶的决心,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