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5月23日讯(记者 童佳怡)近日,芝罘区玺山花园小区业主王女士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由于小区物业更换,现在的物业公司不予退还上一家物业公司收取的3000元装修保证金。“原本说2023年12月底前退还,但至今都未退还,一拖再拖,让我们业主都很失望。”王女士说。
5月20日,记者来到芝罘区玺山花园小区。王女士说,自己于2022年11月份签订购房合同,随后开始进行装修,并向上一家物业公司交了3000元装修保证金。2023年3月份,王女士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联系现任物业公司要求退还装修保证金,但得到的答复是“暂时不予退还”。
事后,王女士从邻居处得知,有不少业主的情况和她相似,遂联系物业要求给个说法。“现任物业公司给出的理由是,业主之前交的装修保证金并未交给他们,对此他们无法退还装修保证金。”王女士及其他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做法不合理,于是将情况反映给了只楚街道办事处和烟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们后来收到的物业承诺是2023年12月底前退还装修保证金,但到现在也没退还。”王女士说。
针对该情况,记者联系了玺山花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邢先生。邢先生解释称,公司是去年才从上一家物业公司那里接手的,但上一家公司并未将之前业主交的装修保证金(共计80万元)转交给现在的物业公司。“我们目前在和上一家物业公司走相关的司法程序,预计今年7月底一审会有结果。”邢先生还告诉记者,如果一审败诉,公司将会把业主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转为业主的物业费。
针对该反馈结果,王女士并不接受。她认为,小区物业刚接手不久,服务水平大家还不是太清楚,加之由于之前房屋延期交付,上一家物业公司已承诺并声明免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用。“如果直接把3000元转为物业费这意味着预交了未来两三年的物业费吗?”王女士还表示,如果将装修保证金转为物业费,这意味着这笔钱依旧没有真正退还到业主的手中。
针对该疑问,物业称将会与业主进行沟通,同时表示如果业主觉得物业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可以当面提出来,他们会积极改进,以便以后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迟迟不退的3000元装修保证金究竟何时能退还给业主?又会以怎样的方式退还?“烟台民意通”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