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检察:构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 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实质化进展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4-25 08:43
今年以来,招远市检察院以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为突破口,通过数字赋能促进了行政检察工作的实质化进展。最高检办公厅《检察工作简报》、最高检七厅《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转发该院相关经验,第七检察厅张相军厅长到院调研指导给予了高度评价,该院理论文章入选《行政检察工作指导》第一辑。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等予以肯定。

 

 

创新工作的必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强调了大数据赋能理念对行政检察工作的引领。以数字赋能行政检察工作,主要面临着案源线索发现难、行政机关消极配合、监督层次较低等问题。招远市检察院抓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两条增长脉络,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实现了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执法信息的实时查询,让隐蔽的线索在信息碰撞下逐渐浮现,构建起内外协作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

 

 

创新的主要做法

 
打造“三五十五”的数字赋能模式,即坚持三项谦抑性原则明确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边界,拓展五类数据来源扩大数据“流量”,打造数字衔接平台覆盖十余家行政机关,构建五类机制,塑造高效优质的监督流程。

 

 

一是坚持谦抑性原则

 
积极向省市院请示汇报,联合高校调研论证,坚持“不替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不替代相对人行使救济权、不替代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三项谦抑性原则,把握好数字赋能行政检察监督方向和立场。

 

 

二是拓宽数据范围

 

 

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在平台直接抓取数据,消解了对数据提供单位开展违法监督的尴尬。面向医保、交通、市场监管等十余类行政执法领域,以平台内行政处罚数据为基础,联动平台外其他行政行为数据、检察办案系统数据、互联网公开信息以及企业经营数据五类数据来源。

 

 

三是构建机制保障

 

党组牵头成立数字检察办公室和行政检察办公室,着眼于线索审查、意见制发和问题治理三个关键节点,构建起案件化办理机制。打造检察融合履职工作区,制定规范性文件,构建起“一体化”融合履职机制。同市政府各单位召开业务联席会12次,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会签协作文件3件,构建起“府检联动”机制。党组向上级汇报创新工作10件次,招远市政法委牵头召开协调会议3次,构建起重大信息党组汇报机制。结合市院青蓝计划及本院扬帆计划,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干警的理论文章入选《法制日报》创新论文,构建起数字人才培养机制。五大机制共同形成了业务部门主导,融合一体推进的系统保障格局。

 

创新的成果成效

 

 

 

一是打通了数据屏障

 

搭建平台联动多家数据,运用平台获取监督模型所需数据4000余条。与政法委数字建设相契合,带动法院、公安、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在信息提供和数据共享上的大力支持。

 

二是提升了治理成效

 
以行政检察数据联动其他三大检察数据,以个案带动类案,有力扩大了社会治理成效。如运用平台数据到“非煤矿山爆炸物品监督模型”中,核查爆炸物品相关从业人员3500余人,发现违反从业禁止规定的线索6条。将平台数据运用到“网络餐饮公益诉讼监督模型”中,比对发现入网餐饮商户公示信息不实的违法线索。两个模型均已被烟台市院推广,为全市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三是优化了监督合力

 

 

以同招远市政府会签的“府检联动”协作机制为支点,以具体案件办理为抓手,同各行政机关建立起合作机制,系统优化了监督合力。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同医保局联动会签协作办法,形成了“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

招远市检察院以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为突破口,以数据的拓展促进效果的延伸,以效果的延伸促进行政机关的配合以行政机关的配合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形成数据赋能“以我管促都管”的正向循环,为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引擎。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