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的必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强调了大数据赋能理念对行政检察工作的引领。以数字赋能行政检察工作,主要面临着案源线索发现难、行政机关消极配合、监督层次较低等问题。招远市检察院抓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两条增长脉络,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实现了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执法信息的实时查询,让隐蔽的线索在信息碰撞下逐渐浮现,构建起内外协作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
创新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谦抑性原则
二是拓宽数据范围
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在平台直接抓取数据,消解了对数据提供单位开展违法监督的尴尬。面向医保、交通、市场监管等十余类行政执法领域,以平台内行政处罚数据为基础,联动平台外其他行政行为数据、检察办案系统数据、互联网公开信息以及企业经营数据五类数据来源。
三是构建机制保障
党组牵头成立数字检察办公室和行政检察办公室,着眼于线索审查、意见制发和问题治理三个关键节点,构建起案件化办理机制。打造检察融合履职工作区,制定规范性文件,构建起“一体化”融合履职机制。同市政府各单位召开业务联席会12次,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会签协作文件3件,构建起“府检联动”机制。党组向上级汇报创新工作10件次,招远市政法委牵头召开协调会议3次,构建起重大信息党组汇报机制。结合市院青蓝计划及本院扬帆计划,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干警的理论文章入选《法制日报》创新论文,构建起数字人才培养机制。五大机制共同形成了业务部门主导,融合一体推进的系统保障格局。
创新的成果成效
一是打通了数据屏障
搭建平台联动多家数据,运用平台获取监督模型所需数据4000余条。与政法委数字建设相契合,带动法院、公安、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在信息提供和数据共享上的大力支持。
二是提升了治理成效
三是优化了监督合力
招远市检察院以搭建“共享衔接数字互动平台”为突破口,以数据的拓展促进效果的延伸,以效果的延伸促进行政机关的配合以行政机关的配合进一步拓展数据来源,形成数据赋能“以我管促都管”的正向循环,为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引擎。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