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检察:立足“四个指引” 紧密检警协作 着力构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新模式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4-23 09:09

 

创新项目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在全面准确理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上,推动检、警共建“大控方”格局,充分发挥刑事诉讼职能显得尤为迫切。如何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推动检、警共同做优刑事“大控方”,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的关键切口,本院立足“四个指引”,探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机制,以“快办精办各行其道,多元监督协作配合”为主模式,因案制宜、全面审查,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创新项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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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指引,推行“融理念+互沟通+共学习”,形成一体化办案合力。
一是互融互通,凝聚办案共识利用“融字诀”打破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思维壁垒,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牵头与公安、法院会签了《认罪认罚案件证据标准及量刑指导意见》,制定证据审查指引标准,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常见罪名的量刑意见、证据标准进行细化,特别是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各种类型证据的收集进行全面规范,确保侦查人员准确把握证据审查要求,促进执法思想统一,业务素能共同提升。
二是互学互鉴,凝聚执法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办公室“督促落实”的重要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以案件信息双向通报工作制度为依托、未羁押案件催办监督工作制度为补充、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制度为保障的刑事检察业务模块化集成制度体系,探索构建办案理念、证据标准的传导机制,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加强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沟通联系。
三是共研共学,实现良性互动。以办公室为依托,定期组织“巡回学习报告会”,健全“检察官讲堂+退查说理+典型案例汇编”三驱并进的检警协作新方案,通过“月分析、季总结、年报告”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开展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专项分析、涉黑恶等重点案件评议及侦查活动违法情况的通报反馈定期梳理多发性、典型性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和成效清单,对侦查不力的办案人员及单位进行定期内网通报,对出现重大瑕疵及对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公检主要领导共同对责任部门和办案人进行约谈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配合融于一体的正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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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效果为指引,创设“制度化+轮岗制+嵌入式监督”,推进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一是机制建设为牵引,制度化运行保效果。自办公室成立以来,先后与公安机关会签了《案件信息双向通报工作制度》、《提请逮捕案件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标准》、《未羁押案件催办、监督工作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工作制度》、《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机制,从机构设立、机制保障、信息共享、监督方式等多个方面将公检协作配合纳入制度框架内,进一步就案件会商机制、刑拘直诉案件适用范围、案件提捕适用原则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为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平台运行为载体,推动监督效率升级。建立“检察干警常驻+员额轮值+分管定期会商”工作模式,坚持高标准、高配置建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真正发挥办公室“一室托两家”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做到办案、监督、协作、配合“四轮驱动”。实行公检“双主任”模式,每周开展双向交流、每月制定监测清单、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细化工作要求,通过案件讨论、审查证据材料等方式,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做实工作,保证效果。

三是同步侦查活动,嵌入式监督保实效。对侦查活动开展同步监督,真正做到在“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例行巡查+不定期抽查+视频复核”的方式,重点对公安机关办案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单人讯问、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督台账列明具体监督事项和回复日期,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应立案而不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不当、侦查手段滥用、长期“挂案”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排查是否存在违法立案、滥用强制措施、怠于侦查等问题,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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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质量为指引,“介入+补证+双层过滤”,保障办案力量集中攻坚。
一是提前介入,切实抓好诉前审查工作。办公室把提前介入作为推进侦查监督、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抓手,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提前介入的方式方法,灵活运用选择不同的介入方式。在“阅卷宗、听情况”等常用介入方式外,走好“六步工作法”,需要旁听讯问、询问、参与现场勘验检查、搜查、辨认等侦查活动的,在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员实质化参与部分侦查活动,提高提前介入亲历性,提出更精准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在诉前监督公安机关及时向司法局移送社会调查函,进行是否适用缓刑的社会调查,无缝对接相关工作。
二是实时监控,确保强制措施准确适用。与公安机关建立提请逮捕案件全覆盖提前筛查机制,在提请逮捕前,由公安机关自行对20项社会危险性情形进行量化评估,精准甄别无逮捕必要案件,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代替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社会危险性小或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提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意见,降低此类案件的提捕数量,进而从源头上减少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捕后跟踪,定期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核实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对于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羁押措施。建立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机制,根据案管部门每周发布的诉前羁押率核心数据,加强对核心数据的常态分析研判,对捕后有可能判处轻缓刑等案件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并由分管检察长对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常态化降低诉前羁押率。
三是繁简分流,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办公室制定了《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审查逮捕、起诉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商定“简易案件办理提速模式”,按照“实战与实用”标准,对于“简案”,直接推送至“简案”团队捕诉一体化办理,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对同类型的案件采取集中告知、一并提审、集中汇报、批量移送等方式,实现案件一同接受、一同反馈、一键同移送。创建“繁案”提前介入检察模板,成立“3+3+N”的繁案团队,即由3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和机动人数的书记员组成,由办公室按照“繁案”办理标准提出侦查方向与证据要点,实现案件第一次分流,符合条件的再次分流进入甄别环节,推送“繁案”团队办理,做到繁简分流贯穿侦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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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为指引,“数据模型+多层筛选+靶向人群”,建立实现犯罪查处和预防关口前移。
一是多措并举,全力打造检警执法办案联动平台。以“共建共享共赢”为目标,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力度共同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着力打造“提前介入+要案磋商+合规指引+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五维联动的检警协作新格局,协同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案件的网上办理、流转,推动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与协作的良性互动,切实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转化成推进公正高效执法司法的动力。
二是技术先行,深入推进类案犯罪数据模型建设。为将打击犯罪的关卡前移,形成“提前介入、打防结合”的数字检察新格局,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犯罪数据模型建设工作,主要针对犯罪特征明显、传统侦查手段滞后、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通过提取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汇总类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方式、特点及工具等信息,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信息统一汇总对比,利用同样的规律对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前监督,在汇总出相关信息之后,通过办公室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由公安机关根据需提前监督的犯罪嫌疑人个体性差异,制定具体方案,实施监督措施。
三是专业助攻,注重加强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建设。为深度解读犯罪行为的诱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从源头上预防或提前查处犯罪行为,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龙口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意见》,从高校、审计、税务、金融、海关等部门中挑选专业能力突出人员组成专家咨询库,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或者具体业务政策、规定时,向其咨询,充分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力量,积极破除执法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深化合作、同向发力,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智慧支撑。

 

创新取得的成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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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引领协作推动作用,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今年以来,过滤分流简案快办适用率达80%以上,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相比同期普通案件办案周期缩短20%以上,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明显提高,为办案程序按下加速键;通过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召开工作通报会优化各类工作对接机制,通过同步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实现了部门之间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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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干警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数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从本院组织的案件专项评查情况看,过滤分流案件无一存在质量问题,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更加严谨,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实用与实战”要求,通过“分类审查”和“简易案件办理提速”,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使干警在工作中能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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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数字赋能,推动数字检察实战实效。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有效研发运行各类刑检办案模型8个,其中6个模型在省、市院竞赛中获奖并被推广,数字检察工作位列全市第一、全省前茅。“网络带货涉逃税”类案监督模型获省院竞赛优秀奖,未成年人“笑气”滥用监管融合履职类案监督模型获最高检竞赛三等奖,被最高检、山东省委政法委转发推广,层级汇报向省人大提出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提供一氧化二氮”立法建议,该建议纳入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一氧化二氮在全国范围内管控升级提供山东样本。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