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了300天打卡任务,商家却倒闭了,我该怎么办?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18 08:44

  网络购物逐渐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在享受这一便捷的生活方式同时,有时也被网络购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所困扰着。招远法院提示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选择诚实守信的卖家,避免被纠纷“网”住。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8日,消费者宋某某通过网购平台在某店铺购买了一款VR一体机游戏机,商家承诺“累计300天游戏健身返全款”。宋某某于2023年6月4日完成打卡任务,并于当日联系客服填写打卡完成信息,但在宋某某提交审核并通过之后,店铺一直拖延退款并最终以店铺倒闭为由拒绝返款,宋某某为维护自己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

  案件受理后,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案法官认真整理、研究证据材料,了解、调查相关信息。在有商品宣传详情页、消费记录、电子发票、打卡完成审核信息等证据之下,确认宋某某确符合退款条件,但销售店铺现已关闭,即便支持宋某某的诉请,仍然存在后期执行不能的情况。

  为能够切实维护宋某某的权益,承办法官从实际出发,积极寻求解决途径,与该网购平台多次电话沟通,向平台发出协查函,希望平台予以协助,考虑到自身平台信誉以及法院为消费者“撑腰”等情形,平台积极回应解决,最终,宋某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案件撤诉结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网购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畴,但网络销售、宣传、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既然商家以“累计打卡即可退款”作为商品宣传,就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快速完成审核过程、向完成打卡的当事人进行退款,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期待;商家不能“赚了钱就跑路”——承诺的实现不应因关闭店铺等原因拖延、作废,否则就会构成违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平台作为网络购物的管理平台,对平台的销售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法院主动与网购平台取得联系,既是从切实完善消费者消费体验、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的角度出发,也是为了帮助企业维护良好的平台信誉、诚信形象,以此实现双赢。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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