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命名“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决定》,烟台法院10个集体获得命名。
烟台法院有5个内设机构
被命名为“齐鲁天平先锋岗”
1个法院被命名为“司法为民示范法院”
1个法院被命名为“智慧法院”
3个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丁晶速裁团队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杨悦琪速裁团队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门楼人民法庭
栖霞市人民法院桃村人民法庭
龙口市人民法院新嘉人民法庭
为加快推进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激励全省法院干警新时代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3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烟台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标准组织实施,高频次调度推进,大力弘扬“实干创新 拼搏争先”的滨海法院精神,坚持品牌引领、典型带动,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深化“品牌建设”引领,突出“思路理念、机制方法、监督管理、纪律作风”四大变革驱动,推动“凝心铸魂、助企暖商、减诉止讼、提质增效、化积治访、注智赋能、固本强基”七项重点工作创新发展,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为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