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最美检察人⑩】朱娜:用青春书写“最美”答卷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1-05 15:40

2023年12月28日,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的首届“烟台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发布仪式举行,授予孙丫雯等10名同志“烟台最美检察人”称号。即日起,市检察院开设【烟台最美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先进典型的事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朱娜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级检察官

朱娜,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员额检察官,2011年7月从事检察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朱娜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参与办理了宋某某等人涉黑案、李某某受贿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她脚踏实地,志存高远,立足检察职能,坚守司法良知,用自己的激情、正义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热爱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情怀。多次被莱州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荣获莱州市“优秀机关工作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以及烟台市政法系统“十佳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6年6月被烟台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烟台市政法系统十佳党务工作者”;2017年2月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办理的“郭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2020年5月获烟台市检察系统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2022年针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十余年的打磨,褪去的是青涩,褪不去的是她的初心。成绩和荣誉并没有消磨她进取的意志,却继续激励着她不断向上、向前。十年前还经常有人问她研究生毕业为什么要选调回莱州,十年后她已经用自己的青春韶华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编辑 | 桑永亮

审核 | 鲍盛中、孙佳
来源 | 莱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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