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的首届“烟台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发布仪式举行,授予孙丫雯等10名同志“烟台最美检察人”称号。即日起,市检察院开设【烟台最美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先进典型的事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杨 儒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用青春守护青春”是杨儒从检19年的真实写照。她发挥所在科室年龄和专业优势,引导青年干警带头立足“办案”“教育”“帮扶”三个维度,创新打造“司法引航+教育领航+帮扶助航”“三航并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用青春守护青春,全方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她负责的青少年团队被确定为2014-2015年度、2017-2018年度、2019-2020年度烟台市青年文明号、2019-2020年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她本人先后荣获“烟台市公诉业务竞赛标兵”“山东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全国首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业务标兵提名”“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烟台检察机关优秀青年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莱山区委、区政府嘉奖,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感谢杨姐姐为我所做的一切,帮助我又回到了校园。”2019年,一封感谢信寄到了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信的内容言辞恳切,谢意满满,信中的杨姐姐,说的就是杨儒。事情还要追溯到2018年秋天。莱山区某高校学生李某盗窃同学财物,事后李某被开除,但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鉴于李某系未成年人,盗窃数额超过立案标准不大、情节较轻,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作为主办检察官,杨儒积极向检委会建议对李某依法作不起诉处理,最终检委会采纳了她的建议,对李某依法作不起诉决定。事后,杨儒积极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基层司法所和社区负责人对其开展回访考察帮教,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年李某重新参加高考并以高出录取线50多分的成绩被一所高校录取。李某专门给杨儒寄来了感谢信表示感谢。
近年来,她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以及“捕前、诉前社会危险性调查”、亲情会见、社区矫正观护帮教等制度,开展社会调查52人次,犯罪记录封存52人,引导涉罪青少年重归社会;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不出庭作证制度,引导被害青少年走出心理阴影。
工作中,杨儒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打造了莱山区人民检察院“朝阳护蕾”未检工作品牌。她着眼于受案、案中、案后三个阶段,区别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未成年案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牵头建立“四个基地”,请进来讲法。依托在滨海中学、胶东文化广场、院格庄街道、烟台大学法学院等建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关工委、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六一”期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学生、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检察工作,持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法律三进”,走出去送法。进校园,采取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先后20余次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依托“检察官进社区”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同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福利院,定期对孤残儿童和福利院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编发“两种刊物”,口袋书释法。创办法治教育报纸《青春与法》,编印法律手册《青少年维权指南》,向辖区中小学生发放24000余份,传播法律知识,构筑青春防线。拍摄法治视频,网络上宣法。拍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公益MV《浪子回头》,疫情期间录制视频《远离校园暴力 走向美好未来》,并上传到腾讯视频,营造青少年成长网络环境。
杨儒牵头联合烟台大学生组建“梦的蓝丝带”帮扶志愿服务队,开展1名检察官+1名志愿者+1名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对涉案留守儿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人建立关爱帮扶档案,对留守儿童开展专业化定向帮扶。“六一”期间和开学季,开展“大手拉小手—检爱助学”活动,她动员所在团队先后捐款近6万元,为辖区多所中小学的困难学生送去爱心。开展“法护青春•预防校园暴力”主题公益宣讲活动7次,组织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3次,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成长浓厚氛围。
编辑 | 桑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