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最美检察人⑨】王胜娜:绽放在平凡岗位上的“铿锵玫瑰”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1-04 16:30

2023年12月28日,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的首届“烟台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发布仪式举行,授予孙丫雯等10名同志“烟台最美检察人”称号。即日起,市检察院开设【烟台最美检察人】专栏,让我们追随先进典型的事迹,一起领略他们的风采。

 

王胜娜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检察委员会委员、
一级检察官

从检20载,王胜娜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忠心、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在新时代检察路上,专注执着,不骄不躁,在未成年人、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事业中辛勤耕耘,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曾荣获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带领部门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检校共建示范点等荣誉。2022年度被栖霞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23年度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01
柔情护蕾,以大爱之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作为一名主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王胜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在办理一起在校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时,王胜娜通过多方沟通、走访,了解到涉罪少年面临高考,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但因家庭困难、父母离异,缺少及时、必要的家庭引导,才一时冲动犯下错误,若因此受到刑罚,丧失高考机会,可能会毁了一生。王胜娜决定尽自己所能挽救这个少年,她积极联系团市委、辩护律师、合适成年人等商讨挽救措施;发动身边人为其捐款捐物积极赔偿;数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最终两个冲突激烈的家庭握手言和,检察机关依法对涉罪少年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社会各方对其教育、感化、救助,帮助其重返校园,最终顺利考上大学。该案被改编成山东省首部反映未检工作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电影《决不言弃》。
“开展好法治教育、做好案件预防,才是从源头上避免孩子们走上歧途的优选项。”为此,王胜娜积极分析总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成因、特点,创新打造送法进校园“私人订制”,以普法“云课堂”、法治小剧场、普法MV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授课课件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

“如果父母的爱多一些、对孩子关注引导多一点,这些涉罪少年应该都会是开朗、阳光、上进的好孩子吧。”带着这种思考,王胜娜更加坚定了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信念。她牵头与公安、教体等多部门会签文件,聘任9名一线教师担任合适成年人、 1名高级心理咨询师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17位一线教师担任家庭教育辅导员,并成立“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聘任未成年人保护观察员,探索打造了检察主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矫治”的家庭教育检察监督模式,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单位。

02
坚守初心,以“零容忍”态度反腐倡廉
 
 
 

近年来,王胜娜带领科室干警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反腐倡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9件,涉案金额约1.2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14亿元。

2022年,王胜娜带领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团队,办理了近年来烟台市首起粮食系统贪贿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以虚假价格入账的方式贪污公款,并先后多次挪用公款,因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笔数多,证据材料多,且涉案资金账目杂乱,办案团队加班加点对涉案资金流转、牟利事项、涉案款去向等逐项进行核实,掌握了充分、全面的犯罪事实。王胜娜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说理、有效沟通,案件受理后第10天,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接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受理后第17天,顺利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了案件快速办理。

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王胜娜带领办案团队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力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该案庭审当天,王胜娜联合法院组织50余名粮食部门及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用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主动向该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堵漏建制,加强安全监管。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最高检采用。

03
心念群众,以秉公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涉众型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处理不妥当极易造成群访事件发生。王胜娜带领干警坚持把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办理案件128件,制发检察建议16件,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王胜娜所在部门受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涉及的500余名投资参与人多为农村中老年人,投资款多是养老钱,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办案难度高且存在信访隐患。在办理该案时,王胜娜秉持工匠精神,对每一笔事实、每一名投资参与人投资的证据都逐一审查,证据不充分的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力保所有投资参与人的投资事实无一遗漏。面对群众遭受财产损失后,多次到检察院诉求重判犯罪嫌疑人,最大程度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王胜娜耐心细致倾听,及时纾解安抚,认真解答疑虑,全力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认真审查投资款去向,及时督促公安机关追赃挽损。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挽回了投资参与人的大部分损失,保障了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信访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编辑 | 桑永亮

审核 | 鲍盛中、孙佳
来源 | 栖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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