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9月2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不少市场主体因疏忽忘记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昨日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场主体可按规定开展信用修复,首次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在9月30日前完成补报,适用首违不罚政策,不予罚款。
2025年度企业年报填报已于2026年6月30日截止。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期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07号),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属于可开展信用修复的范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数据共享、结果互认,修复后多平台同步更新状态。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主要分两步。首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联络员账号登录,进入年度报告填报模块补报并公示年报;存在多年漏报的,需要从最早漏报年度开始逐年补齐。年报补报公示完成后,通过公示系统首页“信用修复”入口进入全国统一平台,下载填写信用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并上传提交。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将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恢复正常信用状态。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特别提示,年报补报、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信用修复全程免费。任何宣称付费删除失信记录、花钱洗白信用的行为均为诈骗,经营者切勿轻信上当。
针对年报逾期的处罚,山东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首违不罚。按照政策,自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首次发生未年报情形,且在年报截止日(6月30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9月30日前完成补报的市场主体,不予罚款。若超出该期限补报,也将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从轻裁量:单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个体工商户办理信用修复还可享受“免申即享”便利。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包容监管不等于免除失信后果。市场主体一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优评先、银行信贷等事项都会受到限制或禁入。若连续两年未年报且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企业营业执照将被吊销,可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还未补报2025年度年报的,抓紧在9月30日前完成年报补报公示并申请信用修复。市场主体年报固定报送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牢记时间节点,按时如实报送年报,守护好自身信用“金名片”。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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