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即日起,烟台市检察院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陆续刊发各地“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福山区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福山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福山区第二实验小学,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以“远离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同学们,今天我和大家聊一聊校园欺凌这个话题,大家知道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什么吗?”“想必大家都看过《多啦A梦》这部动画片吧,里面的胖虎和大雄谁是施暴者,谁是受害者呢?”课堂上,干警结合校园实际,为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多样表现、行为特点与产生原因。同时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剖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施暴者以及校园环境带来的伤害,解读欺凌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认清校园欺凌的危害,既要坚决不做欺凌的实施者,遇到欺凌时勇敢拒绝、学会求助,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是福山区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福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校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之光照亮青春成长之路。
牟平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11日,牟平区检察院派驻大窑检察室主任张萌走进牟平区宁海中学,以《守法律底线,做自由少年》为题,结合多年检察办案实践,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内容充实、案例鲜活的开学第一课。

本次课堂,检察官紧扣中学生身心特点和校园生活实际,采用“真实案例+法律条文+风险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同学们听得懂、记得住的身边事。整堂课围绕校园欺凌、刑事责任年龄、网络安全、电信诈骗四个方面层层展开,引导同学们在案例剖析中中明辨是非,在法条解读中敬畏法律。课程尾声,检察官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既不做欺凌他人的施暴者,也不做事不关己的旁观者;正确使用网络,面对网络诈骗,不听不信不转账。检察官勉励同学们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认清行为边界,将守法内化为成长的自觉,做尊重他人、堂堂正正的新时代少年。
下一步,牟平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以更精准、更接地气的检察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自由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莱州市检察院
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创新化开展,切实增强新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屏障,2026年9月3日至4日,莱州市检察院先后走进烟台理工学校南、北两校区,为全体高一新生开展“守护青春、普法先行”专题法治讲座。

本次普法课堂,检察官摒弃刻板的法条宣讲模式,创新推出“开启生活中的法律盲盒”沉浸式普法形式,以贴近青少年日常的生活场景为切入点,精心甄选“药品”“电动车”“朋友”三大青少年高频接触的生活元素打造法律盲盒,将潜藏在日常中的法律风险、违法陷阱融入趣味开箱互动中,让学生在沉浸式体验中学法、懂法、守法,彻底告别被动听课的传统普法困境,大幅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讲座最后,检察官重点强调,未成年人年龄绝非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并详细解读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相关规定,打破部分学生“未成年犯罪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同时寄语全体新生,新学期、新起点,要以法治为标尺,时刻绷紧守法自律之弦,从内心根植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法律盲盒”创新普法课堂,打破传统普法说教模式,以青少年视角重构普法内容,用趣味化、场景化、生活化的全新普法形式,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可感,为千余名新生送上一份专属开学法治大礼。下一步,莱州市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持续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形式、精准普法内容,打造多元化、常态化、创新化的校园普法体系,用心用情守护青少年青春无恙、向阳成长。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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