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烟台在职职工,我母亲是烟台参保居民,她患有糖尿病需要常年吃药,每次都是我去她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帮她拿药,能用我的个人账户金给她付款吗?
可以绑定个账共济,使用您的个账余额为母亲购药付款。先绑定共济关系,绑定您母亲,您是共济人,母亲是被共济人,用手机微信搜索“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关注并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个账共济”—“添加家庭成员”,添加上您母亲,再替您母亲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持您母亲的医保码、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使用您的个账余额进行消费结算了。
2.我父亲是烟台退休职工,患有冠心病,已办理了门诊慢特病,他还需要吃一些降血糖的药,平时都是去医院开具两种类型的药,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参保人就诊时应主动提醒经治医生本人的门诊保障类别,经治医师分别开具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疾病的处方,交费时,参保人只需支付不同门诊保障待遇类别的个人负担部分。
(2)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不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只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或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分别开具处方的,普通门诊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并在一张处方的,参保人全额交纳医疗费并打印就诊发票,就诊后持门诊病历、发票,至签约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传结算。
3.我是烟台在职职工,烟台市职工门诊统筹药店结算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线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一个年度内,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4.我对象是烟台在职职工,她现在怀孕了,产前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可以。职工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次/人,住院分娩结算时合并支付。分娩前发生的未纳入生育保险结算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可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
5.我是烟台在职职工,已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我要回潍坊生孩子,出院后生育津贴如何发放?是否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我市女职工生育时,我市企业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育津贴。异地生育结算后,发放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材料,若符合标准直接按月发放。
编审:王巧
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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